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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青

(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原副巡視員)

鎖定
張青,女,漢族,1954年8月生,湖北棗陽人,大專學歷,1969年11月參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副巡視員。 [1] 
2019年12月,湖北省檢察院原副巡視員張青開除黨籍處分。 [2] 
中文名
張青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54年8月
出生地
湖北棗陽

張青人物履歷

1979年11月至1990年10月在宜昌市人民檢察院工作。
1990年11月至1991年03月任宜昌市伍家崗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1991年03月至1995年10月任宜昌市伍家崗區檢察院檢察長。
1995年10月至1996年07月任湖北省檢察院副處級檢察員。
1996年07月至1997年12月任湖北省檢察院正處級檢察員。
1997年12月至2001年11月任湖北省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
2001年11月至2004年12月任湖北省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2004年12月至2005年03月任湖北省檢察院副巡視員、反貪局副局長。
2005年03月任湖北省檢察院副巡視員。
2014年08月退休。 [1] 

張青人物事件

張青違紀被查

2019年7月8日,湖北省紀委監委網站報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原副巡視員張青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接受湖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1] 

張青開除黨籍

2019年12月,據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湖北省紀委監委審查調查,湖北省檢察院原副巡視員張青背離初心使命,黨性原則缺失,身為司法工作人員,本應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卻為官不廉、知法犯法。違反政治紀律,與行賄人串供堵口,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張青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青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