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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藴
(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委員)
鎖定
張藴,男,漢族,1969年4月生,四川內江人,在職大學學歷。1988年11月參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1年5月8日,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四級高級法官張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 中文名
- 張藴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四川內江
- 職 務
- 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張藴人物履歷
1988年11月至1992年5月,在原內江縣法院、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法院工作;
1992年5月至1995年6月,任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科員;
1995年6月至1997年7月,任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法院審判員、科員;
1997年7月至1997年8月,任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法院審判員、副科級審判員;
1997年8月至2003年6月,任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副科級審判員;
2003年6月至2010年1月,任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副科級審判員;
2010年1月至2012年3月,任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正科級審判員;
2012年3月至2013年7月,任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法院審監庭庭長、正科級審判員;
2013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監庭庭長、正科級審判員;
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監庭庭長、四級高級法官(遴選為員額法官);
2017年3月至今,任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四級高級法官。
張藴人物事件
張藴立案調查
依法雙開
張藴身為黨員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提供的低價或無償法律服務;干擾審判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案件審理、企業破產清算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2]
張藴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內江市東興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藴開除黨籍處分;由內江市東興區監委給予張藴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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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四級高級法官張藴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七台河檢察[引用日期2021-05-11]
- 2. 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原庭長、原四級高級法官張藴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網易[引用日期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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