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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薇薇

(廈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鎖定
張薇薇,女,講師,武漢大學法學博士,1976年生,廈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中文名
張薇薇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出生日期
1976年
畢業院校
中南民族大學;武漢大學
職    業
教師
代表作品
《憲法未列舉權利比較研究》,《和諧社會中的重大法律問題研究》
性    別

張薇薇人物經歷

張薇薇教育經歷

2005-2008,就讀於武漢大學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學專業,博士,師從李龍教授;
1998-2001,就讀於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法學理論專業,碩士,師從曾憲義教授;
1994-1998,就讀於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本科。

張薇薇工作經歷

廈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2013)
廈門大學法學院講師(2008) [1] 

張薇薇研究方向

張薇薇研究領域

比較憲法學和部門法理學。

張薇薇研究理念

比較法的研究,實在不必因為人家有,就因“先進”而借鑑,或因“成見”而排斥,相當地瞭解與足夠地尊重是必要的。同樣地,自己有的,也不必因所謂的“特色”而堅守,或因“傳統”而否棄。

張薇薇主講課程

外國法制史(本);
西方法律思想史(碩)。

張薇薇學術成就

張薇薇主要著作

獨著:《憲法未列舉權利比較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副主編:《和諧社會中的重大法律問題研究》(李龍、蔡守秋主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年版,撰寫其中第一章;
撰稿人:《西方法學經典命題》(李龍主編),江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撰寫3萬多字;
撰稿人:《法治與文明》(曾憲義主編),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撰寫其中第九章。

張薇薇主要論文

《黨內法治的法理證成》,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19年第4期;
《憲法序言:政治宣示抑或憲政理想?》,載《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14年第3期;
《無過去的懷念與無基礎的想象》,載《廈門大學法律評論》2013年秋季卷;
《如何自由地從“父愛”中獲致福祉?》,載《國外社會科學》2012年第6期; [1] 
《“人權條款”:憲法未列舉權利的“安身之所”》,載《法學評論》2011年第1期;
《論作為日本憲法概括權利的“幸福追求權”》,載《河北法學》2010年第10期;
《論審議民主的憲法設計》,載《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10年第4期;
《“以人為本”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意涵內核和價值核心》,載《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2期;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之立憲評析》,載《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08年第1期;
《論人本法律觀與立法制度的革新》,載《中南民族大學學報》(社科版)2008年第1期;
《論科學發展觀在立法制度創新中的體現》,載《湖北社會科學》2007年第8期;
《人本法律觀與當代中國憲法哲學》,載《江蘇行政學院學報》2006年第3期,被《人大複印報刊資料》(憲法學、行政法學)2006年第9期全文轉載。 [2] 

張薇薇代表性項目

1. 主持人:《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有機統一研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2018);
2. 主持人:《“黨規”與“國法”的對接研究》,福建省哲學社會科學一般項目(2016);
3.主持人:《權利推定視角中的法律動態解釋研究》,福建省哲學社會科學一般項目(2013);
4. 主要參與人:《自媒體時代網絡傳言的法律治理研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2012);
5. 主要參與人:《轉型期積極權利的法律保障研究》,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青年項目(2010);
6. 主要參與人:《比較法視野中的中國憲法未列舉權利研究》,中國法學會(2009);
7. 主要參與人:《和諧社會中基於社會正義的政府規制研究》,福建省社科一般項目(2008);
8. 參與人:《科學發展觀與法治創新》,中國法學會重點項目(2006);
9. 參與人:《法治與文明》,湖北省社會科學重點項目(2000)。 [1] 

張薇薇社會兼職

福建省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理事 [1] 

張薇薇榮譽獎勵

福建省第十二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2018)
福建省第十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201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