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張聿可衢州刺史制

鎖定
《張聿可衢州刺史制》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張聿可衢州刺史制
出    處
《全唐文》
作    者
白居易
創作年代
唐代
作品體裁
散文

張聿可衢州刺史制作品原文

張聿可衢州刺史制
敕:中散大夫行尚書工部員外郎上柱國吳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户張聿:內外庶官,同歸共理,牧守之任,最親吾人。蓋弛張舉措由其心,賞罰威福懸其手,若一日失其職,一郡非其人,而名未達於朝聽之間,為害已甚矣。選授之際,得不慎夫?以爾聿前領建溪有理行,次臨沔郡著能名,用爾所長,副吾所急,宜輟郎署,往頒詔條,來暮之聲,佇入吾耳。可使持節衢州刺史,散官、勳如故。 [1] 

張聿可衢州刺史制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字樂天,自號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後遷下邽(今陝西臨渭區),一生經歷了代宗、德宗、憲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七朝。唐德宗貞元十六年(800)進士,曾任過盩厔(今陝西周至縣)尉、左拾遺、左贊善大夫、江州司馬、杭州刺史,蘇州刺史、太子少傅等職。自居易前期有熱情、有鋭氣,是個同情人民,敢於反映民間疾苦、敢於揭露官場黑暗面的正直官吏和詩人。他倡導了“新樂府運動”,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後期鋭氣消失,稜角磨平,潛心佛事,以知足常樂,“獨善其身”自居。自居易的詩歌以通俗淺顯著稱,今留有作品三千多首,他自己分之為諷喻詩、閒適詩、感傷詩、雜律詩四類,元稹編輯為“白氏長慶集”。 [2] 
參考資料
  • 1.    王水照. 傳世藏書.集庫.總集 7-12 全唐文 1-6[M]. 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第4641頁
  • 2.    韓兆琦著,唐詩精講,中國青年出版社,2017.01,第26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