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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翰

(金代中期官員)

鎖定
張翰(?-1217),字林卿,忻州秀容(今山西忻州)人。金朝官員,大定二十八年(1188)進士,調隰州軍事判官,後官至户部尚書。
本    名
張翰
別    名
林卿
所處時代
金朝
出生地
忻州秀容(今山西忻州)
逝世日期
1217年

目錄

張翰簡介

張翰,字林卿,忻州秀容人。大定二十八年進士,調隰州軍事判官。有誣昆弟三人為劫者,翰微行廉得其狀,白於州釋之。歷東勝、義豐、會川令,補尚書省令史,除户部主事,遷監察御史。丁母憂,服闋,調山東路鹽使。丁父憂,起復尚書省都事、户部員外郎。大安間,平章政事獨吉思忠、參知政事承裕行省戍邊,翰充左右司郎中,論議不相協。處置乖方,翰屢爭之不見省。承裕就逮,衞紹王知翰嘗有言,召見撫慰之。改知登聞鼓院,兼前職,遷侍御史。貞祐初,為翰林直學士,充元帥府經歷官。

張翰工作經歷

中都戒嚴,調度方殷,改户部侍郎。宣宗遷汴,翰規措扈從糧草至真定,上書言五事:“一曰強本。謂當裒兵徒、徙豪民,以實南京。二曰足用。謂當按蔡、汴舊渠以通漕運。三曰防亂。謂當就集義軍假之官印,使相統攝,以安反側。四曰省事。謂縣邑不能自立者宜稍並之,既以省官,且易於備盜。五曰推恩。謂當推恩以示天子所在稱幸之意。”上略施行之。翰雅有治劇才,所至輒辦。遷河平軍節度使、都水監、提控軍馬使,俄改户部尚書。是時,初至南京,庶事草略,翰經度區處,皆有條理。是歲卒,諡達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