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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磐
(東漢廬江太守)
鎖定
- 全 名
- 張磐
- 別 名
- 張子石
- 字
- 子石
- 所處時代
- 東漢
- 民族族羣
- 漢
- 出生地
- 揚州丹陽郡
- 主要成就
- 討伐長沙賊胡蘭餘黨
- 最高官職
- 廬江太守
張磐清白正直
此事是張磐擔任交趾刺史之時,時約延熹八年(165年)後不久,當時身為荊州刺史的度尚見桂陽叛軍胡蘭餘黨逃往蒼梧,害怕他們再次跑回來成為自己的負擔,於是上奏假消息説胡蘭他們是蒼梧的叛賊,之前是從蒼梧進犯荊州界的,於是皇帝召交阯刺史(蒼梧屬於交阯)張磐關押至廷尉處。但張磐辭狀尚未寫完,就因為大赦被赦免了。張磐不肯出獄,獄吏對張磐説:“天恩空前但您不出獄,這可以嗎?”
張磐於是為自己辯白説:“從前長沙賊胡蘭作難荊州,餘黨進入交阯地界。臣身披甲冑,冒着危險,討擊兇惡的賊人,殺了他們的頭目,餘黨全部鳥竄逃走,跑回荊州。荊州刺史度尚害怕我先上奏,而招致罪過,於是上奏冤枉臣。臣備位方伯,是國家的爪牙,而被度尚冤枉,受牢獄之災。事情有虛有實,法律有是有非。臣確實沒有過錯,赦無所除。如果忍受下來,永受侵辱之恥,生為惡吏,死為敝鬼。請求傳度尚到廷尉這裏,面對曲直,足明真偽。如果不徵度尚,臣就埋骨於牢檻之中,一輩子不出去,希望澄清冤枉。”廷尉向桓帝陳説了此事,朝廷於是下詔徵度尚至廷尉處,度尚詞窮只得認罪,因為之前的功勞度尚才得以赦免。
[3]
張磐為官清廉
張磐為官清廉,不收賄賂,有一次尋陽縣令私自贈了一筐柑橘給已成為廬江太守他,當時張磐七歲的小兒子拿了一枚橘子,張磐見狀趕緊奪走孩子手中的橘子,將它們全部還了回去。後來一名小卒又拿了兩枚橘子給張磐小兒子,張磐又立刻奪走,鞭撻士卒道“為什麼要向我的兒子行賄!?”
[4]
張磐交惡陶謙
同郡陶謙當時為廬江郡舒縣的縣令,張磐與陶謙的父親是朋友,又是陶謙的同郡先輩,於是有意親近陶謙,但是陶謙卻不知為何以身為張磐下屬而感到恥辱。有一次陶謙和大家一起回城,為公事進見張磐,公事處理完後,張磐經常私自留下陶謙一起吃飯,陶謙也經常拒絕表示不願留下來。張磐又經常邀請陶謙一起跳舞,陶謙也不肯,張磐只好把陶謙強拉起來跳,但是跳着跳着陶謙又不肯轉圈圈。這首張磐問道:“你怎麼不轉呢?”陶謙答:“轉不得,我若一轉就不會再屈居於你之下了。”於是張磐非常不爽,兩人關係越來越差。但因為陶謙也是為官清白,張磐找不到他什麼把柄來治他,後來在祭祀靈星之時,張磐發現陶謙有多出來的五百錢來歷不明,欲以此理由來治他,陶謙得知後棄官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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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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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張磐 .三國在線[引用日期2015-05-21]
- 2. 《藝文類聚·卷八十六》引謝承《後漢書》:丹陽張盤,字子石,為廬江太守,尋陽令嘗餉一奩甘,其小男年七歲,就取一枚,盤奪不[《太平御覽》九百六十六作取。]付外,卒以兩枚與之,盤奪兒甘,鞭卒曰:何故行賂於吾子。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1-11]
- 3. 《後漢書·卷三十八·度尚傳》:復以(度)尚為荊州刺史。尚見胡蘭餘黨南走蒼梧,懼為已負,乃偽上言蒼梧賊入荊州界,於是徵交阯刺中張磐下廷尉。辭狀未正,會赦見原。磐不肯出獄,方更牢持械節,獄吏謂磐曰:“天恩曠然而君不出,可乎?”磐因自列曰:“前長沙賊胡蘭作難荊州,餘黨散入交阯。磐身嬰甲冑,涉危履險,討擊兇患,斬殄渠帥,餘盡鳥竄冒遁,還奔荊州。刺史度尚懼磐先言,怖畏罪戾,伏奏見誣。磐備位方伯,為國爪牙,而為尚所枉,受罪牢獄。夫事有虛實,法有是非。磐實不辜,赦無所除。如忍以苟免,永受侵辱之恥,生為惡吏,死為敝鬼。乞傳尚詣廷尉,面對曲直,足明真偽。尚不徵者,磐埋骨牢檻,終不虛出,望塵受枉。”廷尉以其狀上,詔書徵尚到廷尉,辭窮受罪,以先有功得原。磐字子石,丹陽人,以清白稱,終於廬江太守。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1-11]
- 4. 《太平御覽·卷九百六十六》引謝承《後漢書》:丹陽張磐,字子石,為廬江太守。尋陽令常餉一奩甘,其小男年七歲,就取一枚。磐奪取,付還。卒以兩枚與之,磐奪兒甘,鞭卒曰:"何故行賂於吾子!"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1-11]
- 5. 《三國志·魏書·陶謙傳》引《吳書》:謙性剛直,有大節,少察孝廉,拜尚書郎,除舒令。郡守張磐,同郡先輩,與謙父友,意殊親之,而謙恥為之屈。與眾還城,因以公事進見,坐罷,磐常私還入,與謙飲宴,或拒不為留。常以舞屬謙,謙不為起,固強之;及舞,又不轉。磐曰:"不當轉邪?"曰:"不可轉,轉則勝人。"由是不樂,卒以構隙。謙在官清白,無以糾舉,祠靈星,有贏錢五百,欲以臧之。謙委官而去。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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