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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璽
(河南省商丘市夏邑縣農民)
鎖定
- 中文名
- 張玉璽
- 民 族
- 漢族
- 職 業
- 農民
- 出生地
- 河南省商丘市夏邑縣
張玉璽人物事件
張玉璽案的判決書顯示,1992年7月3日上午,被告人張玉璽因糾紛與本村村民張公社發生爭吵並引起廝打,繼而引起雙方家中多人蔘加的吵罵和廝打。在雙方毆鬥中,張玉璽手持鐵叉猛擊張公社父親張超明的額頂部,致使張超明當即倒地昏迷,經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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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7月4日,張玉璽便被夏邑縣公安局刑事拘留,1992年7月24日被批准逮捕。參與鬥毆的張玉璽的堂兄弟張勝利、張葉則逃到了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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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璽案件宣判
案件到2001年發生轉折。2001年7月,夏邑縣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張玉璽的堂哥張勝利才是主犯,法院查明,1992年7月3日上午,張勝利、張葉的堂兄弟張玉璽同張公社發生口角並廝打,後引起雙方兩個家族多人蔘加的毆鬥,在此過程中,張勝利持木棍猛擊張公社之父張超明的頭部,致其顱骨粉碎性骨折,經搶救無效身亡。
夏邑縣法院以張勝利犯故意傷害(致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張葉則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張勝利被判故意傷害(致死)罪後,2001年9月11日,已經羈押了9年的張玉璽被取保候審,但此後張玉璽一直處在取保候審過程中,關於他的案件一直沒有開庭。
2019年1月29日上午,該案終於開庭審理。在法庭上,張玉璽的辯護律師、北京聖運律師事務所律師鄭曉靜作了無罪辯護,鄭曉靜表示,張玉璽既沒有打死張超明,也沒有把張公社刺成輕傷,張玉璽是無罪的。案件中的真兇已經獲刑,張勝利案生效裁判在案證據已經明確張勝利是打死張超明的行為人。張勝利、張葉各自實施犯罪行為,與張玉璽無關,事前沒有通謀,張玉璽跟張勝利、張葉的行為各自獨立,並不構成共同犯罪, 17年前生效判決並未把張玉璽當作共同犯罪處理,17年後,更不應強行定為同案犯。
張玉璽宣判結果
張玉璽申請國賠
2019年3月26日,從河南夏邑縣農民張玉璽兒子張博處獲悉,張玉璽獲無罪後,已於日前向夏邑縣法院提交了377萬餘元的國家賠償申請,法院已受理。張玉璽兒子張博提供的《國家賠償申請書》顯示,張玉璽申請法院賠償其人身自由損害賠償金952740.04元,精神損害撫慰金666918.028元,取保候審賠償金903907.13元,以及誤工費95274.04元,醫療費、交通費、住宿費、資料費、律師費等各項直接損失30萬元,共計3776305.238元,同時為申請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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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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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河南張玉璽申請國賠377萬 “疑罪從掛”22年獲無罪 .中新網[引用日期2019-03-29]
- 2. 河南農民張玉璽案宣判 案發27年後被判無罪 .網易[引用日期2019-01-29]
- 3. 這17起典型案件,上了今年河南兩會! .人大建設雜誌社[引用日期2020-05-09]
- 4. 張玉璽候審22年終判無罪 擬提100萬左右國家賠償 .網易[引用日期2019-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