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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灃中

鎖定
張灃中(? ~1848)字蘭沚。陝西潼關人。清嘉慶二十二年(1817)進士,授刑部主事,主持提牢廳;後任郎中。因辦事認真、執法公允,曾多次隨部院大臣去黑龍江、奉天、山東和江蘇、安徽等地平反冤獄。官至巡撫、刑部侍郎。 [1] 
別    名
字蘭沚 [1] 
逝世日期
1848年 [1] 
本    名
張灃中
外文名
未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職    業
山東巡撫刑部侍郎 [1] 
性    別
道光十二年(1832),在直隸大順廣道任上,率兵鎮壓“無生教”聚義民眾。後升任福建按察使、直隸布政使,署理山西巡撫。二十年(1840)實授雲南巡撫。二十三年(1843)調任刑部侍郎後,於刑獄更矜慎。二十七年(1847)河南發生饑荒,清廷撥庫銀100萬兩, 命張同兵部尚書文慶前往賑災。到河南後,他親自核查户口與賑銀髮放數量,將虛報冒領賑銀的考城知縣參奏治罪。事畢,清廷詔命他為山東巡撫。
張任山東巡撫時,認真抽查布、按兩司庫賬,發現虧空銀數較多,即奏請朝廷徹查其弊,並明訂追賠章程12條。他的建議得到清廷採納,並飭各部分別議行。這期間,他曾會同三鎮督飭司道文武員弁,不分畛域追捕捻軍幅軍 (山東南部漕運船伕組成的起義軍,因用“匹布分幅帕頭”得名)等農民起義軍,捕獲700餘名義軍將士,受到清廷嘉勉。不久,卒於任上。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