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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漢

(宣威第一任州官)

鎖定
改土歸流以前,宣威屬土流合治時期,當時為沾益州,州治在今宣威,轄羅山(今富源)、交?(今沾益)、石樑(今宣威)三縣。到了清朝雍正年間,開始實行改土歸流,雍正四年(1726年),總督鄂爾泰參革沾益州土知州安於蕃,並將其擒赴省城,向皇上請旨定罪,這才有了十八土司下江南之説。
本    名
張漢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四川省銅川州鹽亭縣

張漢人物生平

改土歸流以前,宣威屬土流合治時期,當時為沾益州,州治在今宣威,轄羅山(今富源)、交?(今沾益)、石樑(今宣威)三縣。到了清朝雍正年間,開始實行改土歸流,雍正四年(1726年),總督鄂爾泰參革沾益州土知州安於蕃,並將其擒赴省城,向皇上請旨定罪,這才有了十八土司下江南之説。雍正四年十月的時候,鄂爾泰又令曲靖府通判徐德裕和沾益州知州張?清丈土州所轄各營火田畝。當時土司所轄營火共有四十八,均以勇健稱呼,人數在烏撒衞的三倍以上。1727年7月,改設宣威州,裁去安於蕃轄各營火地,分割永安鋪以上歸沾益,以下屬宣威州,並割旁近地以補充,改尋沾遊擊為參將,原沾益州知州張?大失所望,八月十九日,第一任知州張漢到任。次年十二月,安於蕃被髮往江南江寧府安置。張漢,四川省銅川州鹽亭縣副榜。副榜是科舉時代在鄉試和會試中取士除正榜外還取數名列為副榜,但在清朝時候,只有鄉試取副榜。張漢在宣威州任知州短短的三年,做了不少的事情,受到後人稱頌。在任期間,他創建公屬,清定疆界,丈量田畝,編定裏甲,制定糧税,新建衙署,修葺城池,興學,勸農,治禁暴亂,嚴懲貪污,受到百姓愛戴,《宣威縣誌稿》説:“掃除安司數百年虐政,興民更始。”當時在地方上較為出色的人物,多為中土漢族,讀過書,分籍定居於宣威和沾益,但是安氏所管轄的土人(彝族)讀過書的卻是鳳毛麟角,張漢看到了這一點,用馬從省會馱了一馱王應麟的《三字經》來宣威,分發教給彝族兄弟,使他們耳濡目染漢文化的薰陶。另有地方紳士長者向張漢進言,説漢彝民俗不同,耕讀宜各從其便,於是不再一概要求,以寬和的政策適應當時情況。1728年,張漢許準撥給土官歸公田六百畝在城內建義學二館和四鄉八館,開啓了宣威人讀書之先河。

張漢人物評價

《宣威縣誌稿》這樣評價張漢:“在任三年,規模悉備,父老至今稱之。”稱頌之辭,溢於言表。在宣威的史志中,外地到宣任官者受到如此讚譽的,可以説是鳳毛麟角。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