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梅
(通訊作者)
鎖定
- 中文名
- 張梅
- 職 業
- 通訊作者
通報調查
陝西省第四人民醫院對相關責任人張梅作出如下處理:進行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院內警告處分,全院通報批評;取消六年以內晉升職稱資格及申報各項科研項目資格;撤銷論文所獲獎項,追回獎金;責令撤稿。延安市人民醫院對相關責任人劉勇作出如下處理:進行科研誠信誡勉談話;書面檢查,全院通報批評;撤銷所獲獎項;取消六年內申報國家、省市各類項目,獎勵申報,晉升職稱資格。
[1]
- 參考資料
-
- 1. 國家衞健委通報部分機構醫學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結果 .澎湃[引用日期2021-08-19]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2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杈涙墘馃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