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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曦

(湖南省株洲市蘆淞區紀委原副書記)

鎖定
張曦,男,1980年2月10日出生,漢族,本科文化,湖南省株洲市淥口區人,2004年3月參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9年10月開除黨籍)。曾任株洲市蘆淞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蘆淞區監察委員會委員。 [1-2] 
2020年3月20日,湖南省攸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張曦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1] 
中文名
張曦 [1]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1] 
籍    貫
湖南省株洲市 [1] 
出生日期
1980年2月10日 [1] 
學    歷
大學本科

張曦人物履歷

2004年3月至2008年10月 任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檢察院科員
2008年10月至2011年4月 任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局長、教導員
2011年4月至2013年2月 任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反貪局局長
2013年2月至2016年5月 任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2016年5月至2018年10月 任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 任株洲市蘆淞區紀委常委、區監委委員
2019年4月至2019年10月 任株洲市蘆淞區紀委副書記 [2-3] 

張曦人物事件

張曦違紀被查

2019年6月14日,據株洲市紀委監委消息:株洲市蘆淞區紀委副書記張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株洲市紀委監委指定,接受攸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張曦依法雙開

2019年10月8日,據株洲市紀委監委消息:經查,張曦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張曦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擔任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期間,利用職權以案謀私,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株洲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株洲市委同意,決定給予張曦開除黨籍處分,株洲市監察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攸縣監委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3] 

張曦一審判決

2020年3月20日,湖南省攸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張曦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對扣押在案的違法所得人民幣72萬元依法予以沒收,由扣押機關上繳國庫。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