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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新峯

(射洪縣司法局復興司法所原所長)

鎖定
張新峯,射洪縣司法局復興司法所原所長。
中文名
張新峯
性    別
射洪縣司法局復興司法所原所長張新峯索要費用問題。張新峯利用職務便利,先後以“教育管理費”“監管教育費”等名義,向轄區內31名社區矯正人員索要費用,合計1.47萬元,用於個人日常開支。張新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四川省紀委)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