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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輝

(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鎖定
張建輝,男,漢族,1968年5月生,江蘇邳州人,199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1年7月參加工作,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經濟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4] 
2022年3月,張建輝被依法開除黨籍和公職。 [6] 
中文名
張建輝張建輝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江蘇邳州
出生日期
1968年5月
畢業院校
廈門大學

張建輝人物履歷

1987.09-1991.07 廈門大學財政學專業學習
1991.07-1994.09 財政部人事司幹部調配處幹部
1994.09-1995.09 財政部人事教育司幹部調配處幹部
1995.09-1996.09 財政部地方專項司資金處副主任科員
1996.09-1998.03 財政部地方專項司資金處主任科員
1998.03-2001.03 財政部機關團委書記兼機關黨委綜合處副處長
2001.03-2003.08 財政部機關團委書記(正處級)
(1999.12-2002.12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經濟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
2003.08-2004.12 財政部農業司扶貧處調研員
2004.12-2005.03 財政部農業司副司長級幹部
2005.03-2010.07 黑龍江省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10.07-2013.08 黑龍江省政府副秘書長(正廳級)
2013.08-2013.12 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
2013.12-2016.06 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6.06-2018.01 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18.01-2021.08 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4] 
2021.08 免職 [5] 
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1] 

張建輝人物事件

張建輝違紀被查

2013年8月至2021年2月,張建輝先後收受私營企業主等4人禮品禮金摺合人民幣125萬餘元,其中收受2名私營企業主茅台酒30箱。2007年6月至2019年7月,借用管理對象違規購買的奧迪Q7越野車供個人使用。2021年2月,張建輝與家人到三亞過春節,食宿等相關費用12萬餘元由私營企業主支付。 [7] 
2021年9月17日,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建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5] 

張建輝依法雙開

2022年3月,經黑龍江省委批准,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建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建輝違反政治紀律,串供並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違規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貸款發放、債券認購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張建輝身為國家機關及國有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貪戀物質享受;為官不廉,亦官亦商,向管理和服務對象放貸獲取大額回報,把金融審批權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嚴重破壞金融市場秩序,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形象。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建輝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