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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寶義
(河北最大涉黑案頭號主犯)
鎖定
- 中文名
- 張寶義
- 外文名
- Zhang Bao Yi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
- 出生地
- 河北
- 性 別
- 男
- 死刑日期
- 2010年1月7日
張寶義人物生平
張寶義1997年
張寶義2003年
2003年2月起,張寶義和高躍輝、何丕東等人以其經濟實體為依託,逐步形成以張寶義為首的較穩定的犯罪組織。該組織通過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鉅額經濟利益,採取威脅、扣車等不正當手段,向石家莊至保定市安新縣三台鎮、張家口、廊坊、唐山鴉鴻橋及山東省臨清市、山西省長治市等地多條線路客運業主強行收取“保護費”。2003年10月,張寶義指派高躍輝協助何丕東等人強行霸佔石家莊火車站行李房至“由由水鮮城”和“華北鞋城”的託運生意。
張寶義2005年
2005年5月,該團伙成員強行介入金明停車場,利用車場存放違規車輛,高額收取停車費。
張寶義2006年
2006年3月初,張寶義投入12萬元,夥同高躍輝等人在行唐縣下口鎮葦園村非法開採鐵礦。
2006年7月15日凌晨,石家莊市公安局調集400餘名警力,對張寶義等團伙成員實施了集中抓捕,張寶義落網。
張寶義2009年
張寶義組織體系
張寶義等人通過違法犯罪活動糾合,逐步形成的犯罪集團,挪用運營手續,設立託運站,採取威脅、扣車等手段,向張家口、東勝、臨清等至石家莊的8條線路客運業主收取“保護費”。強行霸佔石家莊火車站行李房託運生意。糾集數十人通過械鬥搶佔並非法經營保定三台至石家莊運鞋線路。 2003年2月,張寶義乘承包石家莊國貿中心TOPONE跳舞會之機,指派高躍輝出任經理,並將一批骨幹及打手麇集於此,形成較為穩定的犯罪組織,開始有組織的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後來又開辦停車場,糾集人員建立分支體系,使犯罪組織進一步發展壯大。
據石家莊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民警介紹,張寶義犯罪組織具有典型的“金字塔”式的結構特徵。張寶義位於“金字塔”頂端,高躍輝、何丕東、馮帥、李偉、譚永波等十餘名骨幹分子,直接聽命於張寶義,構成犯罪組織的第二層。這些骨幹分子手下有若干名直接受命於他們的黑幫打手,都自成體系。 這一犯罪組織成員有的專職經營管理,有的負責場地看護,有的擔任保鏢,有的充當打手。
按照張寶義“意思”,該組織專門成立了“武裝隊”,實行集中食宿、訓練,隨時聽候調遣。張寶義、高躍輝、何丕東等對組織成員定期發放工資或經費,對在違法犯罪活動中表現“突出”的予以重獎,對受傷、逃匿、判刑的給予資助、安撫。集團第二層次骨幹成員每月能從其非法收入中獲取3000至5000元,第三層次成員每月至少可獲取800至1000元。 張寶義還向心腹成員實行精神教化,灌輸暴力生存之道。
同時,拉攏、腐蝕黨政幹部,尋找靠山和保護傘。 一位偵查民警告訴記者,張寶義十分狡猾,反偵查意識強,為了不暴露行蹤,張寶義定期為團伙成員更換電話號碼。張寶義手下的骨幹分子絕大部分有兩部手機,分別用於對內、對外聯絡。 張寶義生性多疑,頻繁更換電話號碼,不直接和其手下聯繫,且居無定所,行動極其謹慎。
張寶義法院審判
石家莊市中級法院一審認定:2003年2月以來,被告人張寶義先後糾集被告人高躍輝、何丕東、譚永波、劉誼、殷巖等人,逐步形成以張寶義為首的犯罪組織,採取暴力和其他非法手段聚斂錢財,支持該組織的活動。該組織非法控制了石家莊至保定、張家口、臨清等多條託運線路,以及石家莊勝利北街貨運中心、火車站行李房、向陽街運輸六場部分貨運業務,僅非法經營“大和託運站”,強行抬高運費就給眾多客户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嚴重破壞了經濟管理秩序。該組織實施違法犯罪38起,涉及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犯罪行為,造成10人死亡,重傷和輕傷20餘人,對人民生命和財產造成極大危害,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秩序,並插手經濟糾紛,代替司法行政,破壞國家管理秩序,造成惡劣的影響。
本案共98名被告人,涉及故意殺人等19個罪名,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等罪,分別對張寶義、高躍輝、何丕東、劉倫濤、李卿、張國、殷巖、張志玉數罪併罰,決定對該8名被告人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杜景龍、李以果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等罪,對被告人譚永波、劉誼、秦永革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王志偉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8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罰。
一審判決後,張寶義等41名被告人提出上訴。河北省人民法院經審理,依法維持了原審對張寶義等10人的死刑判決,依法核准了原審對譚永波等4人的死緩判決。根據有關規定,對張寶義等10人的死刑判決,河北省法院將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據河北省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介紹,張寶義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河北省判處的最大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本案共98名被告人,涉及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搶劫、敲詐勒索等19個罪名,涉及犯罪及違法事實68起。在量刑時,法院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的堅決判處死刑,依法應當重判的堅決重判,以震懾犯罪分子,教育和鼓舞廣大人民羣眾,推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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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河北最大涉黑案張寶義等7名主犯被執行死刑 .騰訊.2010-01-07[引用日期2018-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