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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口市宣化區財政局

鎖定
張家口市宣化區財政局(簡稱區財政局),是根據《中共張家口市委辦公室、張家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張家口市宣化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張辦字〔2019〕13號),區財政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為正科級(加掛張家口市宣化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牌子)。 [1] 
中文名
張家口市宣化區財政局
外文名
Zhangjiakou Xuanhua District Finance Bureau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科級 [1] 

張家口市宣化區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財税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我區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税政策。
(二)貫徹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組織落實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並監督執行。
(三)負責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彙編全區預決算草案。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區級財政預決算公開。
(四)負責落實税收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及實施細則和税收政策調整方案。組織推進税收制度改革。
(五)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
(六)研究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區級國庫業務,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負責政府採購市場開放談判有關工作。
(七)執行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擬訂具體辦法。負責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債券申報和還本付息等工作。執行國家外債管理政策,擬訂具體辦法,管理區政府國外債權、債務。開展對外財經交流。
(八)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區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區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執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具體辦法。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九)負責審核並彙總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制定具體辦法,收取區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十)負責審核並彙總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區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區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財政預算評審管理。
(十二)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張家口市宣化區財政局職能轉變

(一)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二)深化財税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財政關係。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
(三)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1] 

張家口市宣化區財政局職責分工

(一)與區税務局的職責分工
1、税政管理職責分工。區財政局負責與區税務局等部門提出税目税率調整、減免税等建議,負責組織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及實施細則和税收政策調整方案,區税務局具體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及實施細則並提出税收政策建議,由區財政局組織審議後與區税務局共同上報和下發。區税務局負責對税收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執行過程中的徵管問題和一般性税政問題進行解釋,事後向區財政局備案。
2、非税收入管理職責分工。區財政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制度,負責非税收入賬户、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區税務局等部門按照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有關規定,負責做好非税收入申報徵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有關非税收入項目收繳信息與區財政局及時共享。
(二)與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職責分工
區財政局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區直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及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定相關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接受區財政局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1] 

張家口市宣化區財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委辦、條法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信息、新聞宣傳、督查督辦、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信訪、檔案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落實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及彙編。組織財政普法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承擔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考核、輪崗、掛職鍛鍊、出國政審、獎懲、辭退、工資福利、計劃生育、退休等工作及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負責指導全區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
(三)預算股(税政股、預算績效股)。負責提出財政政策、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年度區級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區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核等工作。組織區直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財政收入的分析、預測。負責區級政府債務預算編制與調整、債務資金安排使用等工作。彙編全區年度預算。承擔區級財政預算公開工作。指導全區基層財政業務。實施税收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及實施細則。提出税收政策調整方案。
組織開展税源調查分析。提出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項的建議。擬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等相關工作。編制非税財政收入預算。落實非税財政收入“收支兩條線”徵繳管理制度。負責罰沒物資的收繳、處置和變價收入上繳國庫。管理全區財政票據。指導各單位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負責擬訂預算績效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預算績效標準體系和工作流程。組織開展區本級新增重大政策和項目事前績效評估。組織部門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的審核。組織對區級部門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四)政府性債務管理股。提出全區政府債務政策建議,擬訂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承擔全區政府債務限額管理。承擔全區政府債券申報、轉貸、兑付和國債轉貸還本付息等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政府債務統計、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五)國庫股。組織預算支出執行、監控和分析預測,牽頭調度全區預算支出進度。組織實施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組織擬訂全區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户、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承擔商業銀行代理財政國庫業務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政府財務報告。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區級財政決算公開工作。
(六)監督評價股(會計股)。承擔財税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註冊會計師和資產評估行業執業質量有關工作。承擔預算績效評價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財政內部控制工作。組織實施會計制度。指導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 作。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
(七)行政政法股。承擔行政、羣團、公檢法司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區級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承擔公檢法司等方面的部門統一着裝管理工作。
(八)教科文股。承擔宣傳、文化旅遊、科技、教育、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區屬文化企業財務管理有關工作。
(九)社會保障股。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衞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彙總編制區級和全區社會保 險基金預決算草案,配合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費徵收、社會保險待遇政策,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農業農村股(宣化區農村綜合改革工作辦公室)。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氣象、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管理農村綜合改革資金。
(十一)經濟建設股(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股)。承擔發展  改革、工信、交通、能源、商貿、糧食和物資儲備、建設、應急、軍民融合發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區級基建投資財政有關政策,擬訂基建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草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
(十二)城建資金管理股。負責區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等領域相關部門預算管理工作;按照區政府確定的城市規 劃、建設要求和城市維護建設資金收入情況,擬定本年度城市維護和建設項目;負責分管部門專項資金(基金)預算建議的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分析、監督;負責對城市建設項目的資金籌措、分配、管理、監督和績效評價工作;對城建資金使用單位和城建企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擬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收支管理的相關政策、制度;負責城建工程項目概(預)算、結算、竣工決算的審核管理工作;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制定以政府名義用於城市建設的借款、貸款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政策;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的核算、管理、使用與監督;牽頭生態文明財政制度建設。
(十三)綜合股(涉外股、金融股、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股)。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提出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組織財政信息數據庫建設。組織擬訂政府購買服務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資金。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政策。承擔清理規範機關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工作。研究提出事業單位財政經費保障政策。承擔彩票管理有關工作。承擔涉外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辦法。按規定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承擔清潔發展委託貸款管理工作。
審核因公臨時出國(境)經費。承擔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承擔區政府對外財經交流工作。承擔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金融體制改革協調配合相關工作。承擔全區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承擔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承擔區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預算管理有關工作,擬訂金融管理部門財務制度。負責承擔地方金融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負責專項資金預算建議的審核。提出國有金融資本佈局和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擬訂國有金融資本基礎管理、經營預算、績效考核、負責人薪酬等制度並組織實施。對實行委託管理的國有金融資本,擬定與受委託部門的權責邊界。擬訂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項目庫管理、業務指導、宣傳培訓、信息統計分析和項目推介工作。提出政府投資基金管理政策建議,組織開展政府投資基金運行情況的統計分析和績效評價。
(十四)政府採購股。擬訂全區政府採購政策、制度和地方性法規草案。擬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政府採購標準草案。受理採購人政府採購計劃和採購合同備案審查。承擔政府採購方式、政府採購信息管理。負責審核、彙編部門政府採購預算。受理供應商投訴。負責監督檢查政府採購活動。負責政府採購市場開放談判有關工作。 [1] 

張家口市宣化區財政局直屬機構

張家口市宣化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

張家口市宣化區財政局機構職責

(一)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落實支持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
(二)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組織落實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制定有關制度和辦法,依法對行政事業單位、企業主管局和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承擔區級行政事業單位新增資產配置預算的審核。承擔資產評估管理有關工作。
(三)承擔監督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健全企業收入分配管理和調控體系,負責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
(四)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審核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改進投資監管方式,強化主業管理。指導企業防範風險,開展違規投資追責。
(五)研究建立國有資本運作制度,制定國有資本運作規劃。推動國有資本規範運作,指導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開展國有資本運營。根據調整和優化國有資本佈局結構的要求,指導企業對所從事的金融業務加強管理。組織指導有關投資基金的設立和運作。
(六)負責組織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執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張家口市宣化區財政局機構設置

(一)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股。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管以及資產處置、調劑的審核工作;國有資產的產權登記工作;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月報及年終資產報表的統計、審核、彙總工作。
(二)國有企業資產管理股。主要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的管理、統計和企業年終決算報表分析工作;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 記、變更、註銷等工作;承擔企業重大資產評估項目的核準和備案工作;監督、規範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組織開展企業出資人審計工作;負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分離辦社會等工作職能。
(三)國有資產運營和改革股。依據國有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建議,指導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擬定國有企業的重組、股份制改革、上市、合資等重組方案和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的組建方案,對其中需要國有股東決定的事項提出意見;承辦所出資的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的審核工作;提出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根據有關規定,承擔監管企業工資分配和工資總額管理等工作。
(四)綜合監督和考核股。負責國有企業財務預決算的審核工作;完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會同企業主管局對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建立健全國有企業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綜合考核所監管企業的經營狀況和業績考評;研究提出所監管企業重大資產損失責任追究的處罰和措施。綜合監管國有企業的運行狀況等工作。 [1] 

張家口市宣化區財政局行政編制

張家口市宣化區財政局核定行政編制32名。正股級領導職數18名,副股級領導職數7名。科級領導職數設置另行明確。 [1] 
張家口市宣化區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張家口市宣化區財政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張家口市宣化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張家口市宣化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7日起施行。 [1] 

張家口市宣化區財政局現任領導

局長:李正陽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