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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勇軍

(湖南益陽市大通湖區委委員、政法委書記)

鎖定
張勇軍,男,漢族,湖南省南縣人,1967年11月出生,1989年參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函授本科學歷。
現任大通湖區委委員、政法委書記。 [1] 
中文名
張勇軍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7年11月
出生地
湖南省南縣

張勇軍人物簡歷

1989年參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函授本科學歷。
1986.07—1989.06 常德師專數學專業大專班學生
1989.08—1993.12 金盆農場一中教書
1993.12—1997.02 金盆農場廣播電視台新聞部主任
1997.02—1998.04 共青團金盆農場委員會副書記
1998.04—1999.02 金盆農場黨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9.02—2001.11 金盆農場黨委辦副主任、機關工會主席
2001.11—2002.11 大通湖區委黨羣部副主任科員
2002.11—2005.02 北洲子鎮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
2005.02—2006.01 北洲子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6.01—2007.04 北洲子鎮黨委書記、鎮長
2007.04—2009.12 沙堡洲辦事處主任、大通湖漁場黨委書記、場長
2009.12—2010.09 副處級幹部、沙堡洲辦事處主任、大通湖漁場黨委書記、場長
2010.09—2011.06 副處級幹部、沙堡洲辦事處黨工委書記、大通湖漁場黨委書記
2011.06—2013.08 大通湖區管委會副區長
2013.08— 大通湖區委委員、政法委書記 [2] 

張勇軍工作分工

主持區委政法委全面工作,主管政法、穩定、羣眾工作。

張勇軍人物事件

2018年12月,湖南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7月25日將督察發現的1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湖南省,要求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理。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杜家毫、省長許達哲明確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增強“四個意識”,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根據查明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省委、省政府研究,通報如下:
益陽市大通湖水質持續惡化。大通湖申報為國家良好湖泊以來,大通湖區委、管委會及環保、水務、漁政等部門未按要求取締湖內投餌養殖,對企業違規養殖及捕撈行為監管不力,大通湖水質持續惡化。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大通湖區委委員、政法委書記張勇軍予以誡勉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