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棄養
鎖定
棄養,漢語詞語,拼音qì yǎng,意思是謂父母死亡,子女不得奉養。亦泛指尊者﹑長者死亡。
[1]
- 中文名
- 棄養
- 詞語拼音
- qì yǎng
- 詞語類型
- 動詞
- 出 處
- 《章懷太子良娣張氏神道碑》
棄養釋義
現也指把被丟棄的動物重新收養或不撫養老人、孩子等,當屬訛用。
棄養出處
唐 蘇頲 《章懷太子良娣張氏神道碑》:“粵 景龍 二載孟夏之月,遘疾棄養於京 延康第 之寢。”
清 吳定 《答曹尚書書》:“念先人棄養八年,明公不忘舊好,施及於孤,古人之交,再見今日。”
《痛史》第二十回:“先祖母病重時,不錯,是回來過,但是先祖母棄養後,辦了喪事,又出門去了。”
蘇曼殊 《斷鴻零雁記》第五章:“妾自生母棄養,以至今日,伶仃愁苦,已無復生人之趣。”
六年級第6課季羨林的《懷念母親》中有一句話:“在我讀大學二年級的時候,母親棄養,只活了四十多歲。”
- 參考資料
-
- 1. 棄養 .漢典[引用日期2018-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