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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養

鎖定
棄養,漢語詞語,拼音qì yǎng,意思是謂父母死亡,子女不得奉養。亦泛指尊者﹑長者死亡。 [1] 
中文名
棄養
詞語拼音
qì yǎng
詞語類型
動詞
出    處
《章懷太子良娣張氏神道碑》

目錄

棄養釋義

現也指把被丟棄的動物重新收養或不撫養老人、孩子等,當訛用。

棄養出處

蘇頲章懷太子良娣張氏神道碑》:“粵 景龍 二載孟夏之月,遘疾棄養於京 延康第 之寢。”
吳定 《答曹尚書書》:“念先人棄養八年,明公不忘舊好,施及於孤,古人之交,再見今日。”
《痛史》第二十回:“先祖母病重時,不錯,是回來過,但是先祖母棄養後,辦了喪事,又出門去了。”
蘇曼殊 《斷鴻零雁記》第五章:“妾自生母棄養,以至今日,伶仃愁苦,已無復生人之趣。”
六年級第6課季羨林的《懷念母親》中有一句話:“在我讀大學二年級的時候,母親棄養,只活了四十多歲。”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