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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收入
鎖定
建造合同收入是指應於完成合同規定的工程形象進度或工程階段,與發包單位進行工程價款結算時,確認為工程收入的實現。
- 中文名
- 建造合同收入
- 外文名
- Revenue from construction contracts
- 相關文件
- 《施工企業會計制度》
- 所屬類別
- 建築工程合同
建造合同收入基本簡介
屬於建築、建設工程合同。合同本身除了合法有效外,必須經過當事人履行後,才可能產生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詞語解釋
“建造合同收入”不屬於一個詞、或詞組。而是一個句子。
建造合同收入收入確認
建造合同收入的確認:
《施工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的工程價款收入應於其實現時及時入帳。
具體分為三種情況:
(2)實行旬末或月中預支,月終結算,竣工後清算辦的工程合同,應分期確認合同價款收入的實現,即:各月份終了,與發包單位進行已完工程價款結算時,確認為承包合同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收入實現,本期收入額為月終結算的已完工程價款金額。
(3)實行按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分段結算工程價款辦法的工程合同,應按合同規定的形象進度分次確認已完階段工程收益實現。
建造合同收入會計處理
建造合同收入的會計處理:
1、合同收入包括:①合同規定的初始收入;②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這部分收入是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由於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原因而形成的收入,因而不能隨便確認,只有在符合規定條件時才能構成合同的總收入。合同完成後處置殘餘物資取得的收益等與合同有關的零星收益,不能確認收入,而應衝減合同成本。
2、合同成本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而不包括應當計當期損益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因訂立合同而發生的有關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例差旅費、投標費等)。
3、如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可靠估計的根據完工百分比確認,公式如下:
當期確認的合同費用=合同預計總成本×完工進度—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的費用
當期確認的毛利=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當期確認的合同費用
其中,完工進度指累計完工進度。可選用以下方法確定:
①實際測定的完工進度
②已經完成的合同工作量佔合同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