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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邊大學法學院
鎖定
延邊大學法學院前身是1986年建立的延邊大學經濟法律系,1986年4月25日獲得教育部批准成立法學專業,1989年成立延邊大學法律系,2003年7月成立延邊大學法學院,法學院已成為吉林省法學教育與研究的重點基地之一。
延邊大學法學院學院簡介
延邊大學法學院前身是1986年建立的延邊大學經濟法律系,1986年4月25日獲得教育部批准成立法學專業,1989年成立延邊大學法律系,2003年7月成立延邊大學法學院,法學院已成為吉林省法學教育與研究的重點基地之一。
法學學科,設有一級學科法學碩士學位授權點和法律專業碩士授權點,法學學科為省級B類優勢特色學科,延邊大學“雙特色”“1158+”重點建設學科。法學一級學科設有憲法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刑法學、經濟法學、訴訟法學等5個專業研究方向,本學科具有鮮明的朝鮮韓國法研究與民族法學研究為中心的東北亞區域優勢與民族特色。一個法學專業,下設憲法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刑法學、經濟法學、訴訟法學等5個教研室;法學專業為國家級一流建設專業,設有法學第二學士學位專業。
法學院在全面建設法學專業的基礎上,力求辦出自己的特色。初步顯示的特色是:以面向東北亞為核心的朝鮮韓國法研究;以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為核心的民族區域自治法的研究。近年來,法學院利用地域優勢和教師的語言優勢,在日本、韓國、朝鮮法律的比較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學院現有教職工41人,其中專任教師34人;在專任教師中有:教授8人、副教授14人、講師12人,具有博士學位的24人,碩士研究生導師65人(含35名校外兼職碩導);有在校生725人,其中本科生398人、碩士研究生327人。
經過多年的努力,法學專業已經建立了符合學校定位,特色鮮明、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法學課程體系。其中,2007年《民法總論》被評為吉林省優秀課程,2009年《憲法學》被評為吉林省優秀課程,2013年《行政法》被評為吉林省精品課程。《商法》《經濟法總論》《刑法總論》《債權法》《法理學》等5門課程為校優秀課程。編有《民族區域自治法》《韓國行政法》《韓國民法》《日本行政法》等10多部特色鮮明的自編教材。其中《韓國行政法》被評為吉林省優秀教材。
實踐教學是法學院本科教學的一大特色,法學院在州內各縣市的法院、檢察院設立實踐教學基地12個,有力地推動了應用型法律人才的培養。法學院還擁有設備先進、功能齊備的模擬法庭,可舉辦刑事、民事以及行政訴訟案件庭審的模擬演示。
法學院非常重視對外交流與合作,實現對外交流與合作的三個面向:面向海外、面向國內高校、面向國家司法機關。與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吉林大學法學院保持着密切的學術交流與合作;與州和各縣市的司法局、政府法制機構、法院、檢察院等司法部門保持着人才培養和科研合作關係;與日本、韓國、朝鮮的10多所大學和研究機構保持着經常性的人員和學術交流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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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邊大學法學院人才培養
法學/學制:四年
法學專業發軔於1986年,30多年來堅持以人才培養為中心,以教育質量為保障,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以特色建設為抓手,已建設成為具有鮮明的東北亞區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法律專業,2020年獲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本專業以培養具有社會責任感、國際視野、跨文化素質和德才兼備的複合型法治人才為目標,以培養東北亞區域合作與交流所需涉外法治人才和民族地區法治人才為特色。本專業的發展目標是立足國內,面向東北亞,把本專業建設成在國內具有重要特色和地位,在東北亞具有一定影響力的一流法學專業。專業課程體系主要以20門法學核心課程為基礎,以實踐課程為重要補充,以多元文化課程與雙語課程為主要特色,現有12門省級、校級優秀課程,有朝鮮法概論、韓國法概論、法律朝鮮語、朝漢雙語模擬法庭、民族區域自治法、民族習慣法等特色課程。
法學專業擁有國際化程度高、精通民族語言與東北亞多國語言優勢的師資隊伍。現有專任教師32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3人、講師11人,獲得博士學位的教師23人,擁有海外學歷的教師17人,雙師型教師16人;省新世紀創新人才1人,省高校科研春苗人才1人,省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2人;校外實踐指導教師40人。擁有校外教學實踐基地22個、校內現代化標準模擬法庭2個。
本專業就業主要面向國家各級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仲裁機構、法律服務機構等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也有考研、出國深造,從事法律研究工作等,特別是在中朝韓涉外法律事務、民族法律事務中發揮着重要的作用,已成為培養涉外法治人才和民族地方高層次法治人才的重鎮,擁有較高的社會評價與信譽。
法學(二學位)/學制:兩年
法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面向其他全日制本科專業畢業生,通過學習法學專業基礎知識,將法學知識與第一學士學位專業知識相結合,發揮多元化知識結構優勢,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熟悉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具有社會責任感與跨文化素質的德才兼備的複合型法治專門人才。
課程體系主要以20門法學核心課程為基礎,以特色課程為重要補充,突出交叉學科複合型人才的培養,與四年制法學本科專業共享各種教學資源。
延邊大學法學院學院領導
黨委書記 | 王福芹 |
院長 | 尹太順 |
黨委副書記 | 鄭仁順 |
副院長 | 康貞花 |
延邊大學法學院歷史沿革
1983年9月延邊大學政治系開設法學專業
1986年4月延邊大學建立經濟法律系,設置法學本科專業
1986年8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設立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碩士學位授權點
1989年3月經濟法律系一分為二,建立法律系
1999年7月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學科被評為校級重點學科
2000年12月吉林省學位委員會批准設立民商法學碩士學位授權點
2003年7月在原法律系的基礎上,學校批准組建法學院
2006年9月民商法學被批准為校級重點建設學科
2007年9月法學專業被批准為學校品牌專業
2009年4月法學院獲得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培養資格
2011年3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法學專業為碩士學位一級學科
2011年3月設立經濟法學、刑法學碩士學位授權點
2012年3月備案完成訴訟法學碩士學位授權點
2013年8月延邊大學法學長春校友聯誼會成立
2018年11月法學一級學科被評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學科“優勢特色學科 B 類”建設單位
2021年2月法學專業被評為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
2021年2月法學專業獲批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培養資格
延邊大學法學院合作交流
序號 | 簽訂交流協議的高校或機構名稱 | 簽訂交流協議的時間 | 交流協議的內容 |
1 | 韓國首爾大學法學研究所 | 2013年12月 | 學術交流、合作研究 |
2 | 韓國圓光大學校法科大學、法學研究所 | 2013年1月 | 師生交流、學術交流、合作研究 |
3 | 韓國刑事政策研究院 | 2012年8月 | 師生交流、學術交流、合作研究 |
4 | 韓國濟州大學校法學專門大學院 | 2012年3月 | 師生交流、學術交流、合作研究 |
5 | 韓國嘉泉大學校法科大學 | 2011年9月 | 師生交流、學術交流、合作研究 |
6 | 韓國嶺南大學校法學專門大學院 | 2011年7月 | 師生交流、學術交流、合作研究 |
7 | 韓國法務部 | 2011年12月 | 韓國法資料中心建設 |
8 | 日本三重大學人文學部 | 2010年6月 | 師生交流、學術交流、合作研究 |
9 | 韓國韓南大學校法科大學 | 2009年7月 | 師生交流、學術交流、合作研究 |
10 | 韓國仁川大學校法科大學 | 2009年1月 | 師生交流、學術交流、合作研究 |
11 | 韓國慶熙大學校法科大學 | 2008年12月 | 師生交流、學術交流、合作研究 |
12 | 吉林大學法學院 | 2008年1月 | 師資隊伍建設、科研及項目申報、研究生教育與學位點建設、國內外交流與合作 |
13 | 韓國崇實大學校法科大學 | 2007年10月 | 師生交流、學術交流、合作研究 |
14 | 韓國全北大學校法科大學、東北亞法學研究所 | 2007年5月 | 師生交流、學術交流、合作研究 |
15 | 韓國慶北大學校法科大學 | 2006年11月 | 師生交流、學術交流、合作研究 |
16 | 韓國忠北大學校法科大學 | 2006年8月 | 師生交流、學術交流、合作研究 |
17 | 朝鮮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 2005年12月 | 學術交流、合作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