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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越秀區應急管理局

鎖定
廣州市越秀區應急管理局,是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廣州市越秀區應急管理局
所屬部門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廣州市
現任領導
王元革(局長)

廣州市越秀區應急管理局歷史沿革

2019年3月1日,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賴志鴻出席越秀區應急管理局掛牌儀式。 [2] 

廣州市越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各部門、各街道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組織編制本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擬訂相關規程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本區應急空間、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
(三)統籌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編制、修訂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和信息共享,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應對突發事件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指揮協調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部門、各街道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八)按中央有關消防救援管理體制改革部署,協調消防管理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冰凍、颱風、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權限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有關部門和各街道安全生產工作,創新和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監管。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的交流與合作,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負責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應急管理信息化應用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區應急管理局應加強、優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全區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羣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分局、區建設水務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統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依法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的災害監測、預警、防治及保障工作。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負責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權限作出決定;承擔區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擬訂防災減災專項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分局、區建設和水務局等相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佈森林火險、火災信息。組織、指揮、監督、協調洪澇、乾旱、冰凍和颱風防禦工作。
(2)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分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羣測羣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負責協調落實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區建設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澇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指導城市內澇搶險應急管理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利工程調度工作。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4)必要時,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分局、區建設水務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區發展改革局(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區級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區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發展改革局(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區發展改革局(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區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3.與相關部門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區應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具體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本級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各街道的安全生產工作。
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責任體系,依法具體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3] 

廣州市越秀區應急管理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區應急管理局內設8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負責協調全局日常工作。負責黨羣、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服務、人才、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統計、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統籌安排和監督有關專項資金的使用。
(二)綜合法規宣傳科。負責重要文件、報告、綜合性材料、制度性文件起草工作;地方誌年報編寫的統籌組織工作。承擔重大政策研究、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組織指導應急管理新聞發佈、輿情監測和應對,負責本單位政務信息和網頁管理、文化建設和宣傳教育培訓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綜合分析全區及各行業領域應急救援、安全生產形勢,定期提出相關對策建議。組織編制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規劃。負責制訂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和考核目標。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有關部門和各街道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組織開展全區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督查、巡查、考核、表彰、獎勵工作。對應急救援和安全生產重大措施落實情況以及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督查、督辦。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應急指揮協調科。組織編制區應急體系建設、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佈預警和災情信息,負責事故信息接報工作,辦理向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報送的相關緊急重要事項。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承擔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現場指揮的組織協調。負責應急處置指揮,演練協調、預案管理。負責應急管理和防災減災救災各類數據的統計,建立災情報告制度,組織指導災情的統計分析。統籌相關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組織協調水旱、冰凍、颱風災害應急救援;協調指導各行業部門、各街道對全區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防風、抗旱調度;組織協調冰凍、颱風防禦準備;負責編制全區防汛防旱防風防凍總體應急預案並指導實施。組織協調地震、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承擔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擬訂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的協調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編制本區應急空間規劃。負責防震減災和地質災害救援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協調有關消防管理工作。承擔區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安全生產基礎科。負責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組織實施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統籌應急管理的科技和信息化項目應用,建立完善信息資源獲取、共享、管理機制。負責應急管理的科研、技術示範及技術推廣、專家隊伍的協調服務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專家庫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管理科(審批服務科)。負責本區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安全生產方面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核、審批、備案,擬訂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權責清單,制定行政審批項目的辦理流程、審批標準等,負責行政審批政策諮詢、業務查詢和信息發佈工作。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的牽頭工作。
(六)執法一至三科(執法一至三大隊)。分片區負責工礦商貿行業以及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工作,按權限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劃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承擔本片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督導督查、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督促相關單位做好安全生產隱患的整改工作。負責本片區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自然災害事故調查。負責行政執法數據及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分析。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舉報投訴核實及反饋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監督檢查計劃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及核銷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指導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災情核查等工作。其中:
執法一科(執法一大隊)負責登峯街、東山街、建設街、農林街、黃花崗街、梅花村街轄區範圍內的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本區安全生產統計和分析工作。接收和登記有關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信訪舉報投訴。組織指導安全生產誠信管理相關工作。
執法二科(執法二大隊)負責洪橋街、流花街、礦泉街、華樂街、六榕街、光塔街轄區範圍內的執法監督工作。
執法三科(執法三大隊)負責北京街、珠光街、人民街、白雲街、大塘街、大東街轄區範圍內的執法監督工作。 [3] 

廣州市越秀區應急管理局現任領導

廣州市越秀區應急管理局局長:王元革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