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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民防辦公室

鎖定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民防(人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我市民防(人防)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1] 
中文名
廣州市民防辦公室
簡    介
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職    能
組織制定防空襲指揮設施
指揮通信處
擬訂人民防空方案並監督實施
地    點
廣州市

廣州市民防辦公室機構職能

(一)組織制訂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並監督落實,檢查、監督城市重要經濟目標落實防空襲要求,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防空襲鬥爭的各項準備工作和開展羣眾防空組織的建設、訓練和綜合演練,組織防空防災演習。
(三)組織制定防空襲指揮設施、通信、警報網點和民防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委、市政府防空襲指揮工程和市應急指揮備份中心的規劃建設。
(四)組織編制人防工程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人防工程的建設和維護;組織實施人防工程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負責人防工程建設質量監督;依法展行人防工程建設的行政審批職責,檢查指導區、縣級市人防工程建設的審批管理工作。
(五)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防空襲要求的監督檢查,指導人防工程的平時開發利用,參與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
(六)組織開展防空防災的宣傳教育,會同有關部門普及防空防災知識和技能。指導民防(人防)系統行業協會開展行業自律管理與誠信建設活動。
(七)組織開展防空防災科學技術研究,負責國家強制性防空工程建設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的貫徹執行.指導和監督防空工程專用防護設備、設施的生產、安裝、使用。
(八)負責民防(人防)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對民防(人防)國有資產實施專業管理。
(九)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推進防空防災平戰結合,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重大公共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廣州市民防辦公室領導分工

羅建國同志,黨組書記、主任
主持市民防辦黨政全面工作。
黃嵩山同志,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管民防指揮通信;機關文秘、行政事務、組織人事、審計。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秘書處、指揮通信處;聯繫市101工程管理處、市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
羅禮潛同志,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管人防工程(含指揮所工程)規劃、建設、平戰轉換、行政審批窗口;計劃財務;人防工程項目開發建設;人防工程綜合評審;民防對外交流;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安全生產。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工程建設處、計劃財務處;聯繫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市人防項目建設中心。對口聯繫市民防協會。
歐鴿同志,市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分管紀檢、監察工作。分管派駐紀檢組、監察室。
梅其嶽同志,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負責民防科技與政策研究;負責人防工程平戰結合開發利用與監管、人防物業管理;負責民防宣傳、新聞信息發佈,擔任本辦新聞發言人;負責民防立法、執法、普法工作;負責人防教育“五進”和技能培訓;分管全市人防工程防汛和消防工作。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平戰結合管理處(法規宣傳處);聯繫市坑道管理所。
鍾欣華同志,副巡視員
分管機關日常事務、綜合統計、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辦理、計劃生育、保密、檔案、老幹、統戰、貧困山區對口幫扶工作。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陳勤同志,副巡視員
分管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黨建黨風;負責市本級人防系統單位內部防汛、消防安全、綜治維穩、信訪、政務公開、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機關黨委辦公室;聯繫工會、團總支、婦委會。
蘇同法同志,副巡視員
分管本辦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等;指導人防工程巡查。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2] 

廣州市民防辦公室機構設置

秘書處(與監察室、機關黨委辦會室合署)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和事務工作,負責會務、文秘、信息、督辦、保密、檔案、統計、審計、信訪、維穩、保衞等工作;擬訂民防(人防)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起草綜合性會議報告、總結;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幹部、計劃生育等工作,協助管理區、縣級市民防(人防)工作機構的領導班子;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辜業單位的黨羣和紀檢監察工作。
聯繫人:勞家芬
指揮通信處
擬訂人民防空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方案和防護措施的落實,組織人防指揮體系和指揮設施建設,負責市公共應急指揮備份中心、人口疏散基地、民防(人防)信息保障系統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指導、協調人防隊伍建設和訓練,組織防空防災演練;戰時承擔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的組織計劃和指揮協調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重大公共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民防(人防)指揮信息保障與指揮管理機構的業務建設和管理。
聯繫人:黃孌
工程建設處
組織擬訂人防工程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地下空間建設規劃,組織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防要求的監督檢查;負責人防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國家強制性防空工程建設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的貫徹執行,指導、監督人防專用設備的生產、安裝和使用;依法履行人防工程建設的行政審批職責,檢查指導區、縣級市人防工程建設的審批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人防工程標準化工作以及有關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負責戰時人防工事設施的配置並協調消除空襲後果和次生災害。
聯繫人:龔薇
平戰結合管理處(與法規宣傳處合署)
負責協調民防(人防)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指導民防(人防)系統的法規建設和普法工作;負責民防(人防)行政執法監督、組織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擬訂全市人防設施的平戰結合使用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人防工程維護和安全使用的技術規範、管理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本市已建人防工程平時開發利用和維護管理,承擔市級人防工程平戰結合行政許可工作,參與城市地下空間的安全管理;牽頭組織開展民防(人防)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大、中、小學“三防”知識的普及教育及技能訓練工作,指導和督促宣傳教育基地的建設管理;負責民防(人防)工作信息收集、上報、發佈。
聯繫人:孫玲玲
計劃財務處
負責民防(人防)資金的籌措、計劃和管理,編制我市民防(人防)經費預決算,牽頭辦理人防工程建設立項工作;負責政府採購、合同管理事項,對人防國有資產實施專業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工作,監督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和區、縣級市人防專項資金的使用;審核人防工程建設預決算並實施監督檢查。
聯繫人:沈其德

廣州市民防辦公室直屬單位

(一)廣州市一○一工程管理處
法人代表: 張傑軍
單位職能: 負責指揮所及配套工程建設維護管理工作;負責指揮所轉入戰時使用的協調保障工作。
單位內設機構:1、辦公室2、技術科
(二)廣州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
法人代表: 阮鳳清
單位職能:
1、負責人防地面應急指揮中心及機關辦公大樓管理;
2、環境綠化;
3、公務用車、警報車隊管理;
4、機關後勤;
5、文印等服務性工作;
6、負責監督、檢查平戰結合利用人防工程進行的生產經營活動;
7、管理和維護市人防辦直接管理的人防工程;
8、城市公用人防工程。
單位內設機構:1、辦公室2、平管部3、機關服務部 4、司機班
(三)廣州市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
法人代表: 周永春
單位職能: 承擔民防信息化建設、科研開發、設備設施維護管理、戰備值班執勤和演練保障;執行各級黨委、政府及人防指揮部組織指揮防空襲鬥爭信息保障任務;承擔民防部門交辦的其他信息保障任務。
單位內設機構:1、綜合科2、信息科3、通信警報科4、研發科
(四)廣州市人防項目建設中心
法人代表: 黃符偉
單位職能: 管理和維護人防工事。
單位內設機構:1、辦公室2、財務部3、項目開發部4、經營維護部
(五)廣州市坑道管理所
法人代表: 張友國
單位職能: 負責“九號工程”平時的建設、維護、管理、安全保密和擬訂應急搶險搶修方案的工作。
單位內設機構:1、人事文秘部2、工程計劃部3、財務部4、工程管理部 5、辦公室6、資產管理部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