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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軍區

鎖定
平原軍區隸屬於華北軍區,位於平原省。 [1] 
中文名
平原軍區
所屬地區
華北

平原軍區建制沿革

華北全境解放後,中共中央決定建立平原省,撤銷原太行軍區太嶽軍區冀魯豫軍區。1949年8月1日,華北人民政府發出通令,正式宣佈建立平原省。平原省由河南省的豫北、山東省的魯西和河北省的直南3部分組成。8月20日平原軍區在新鄉正式成立省軍區司令員劉致遠,政委潘復生。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舉行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了《關於調整省區建制的決議》。決議認為,“鑑於大規模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即將開始,平原省缺乏經濟中心城市,而河南、山東兩省在經濟和文化建設中又都需要恢復原來建制,決定撤銷平原省建制”,平原軍區撤銷。 [1-2] 

平原軍區行政區劃

平原軍區轄新鄉、安陽、濮陽、聊城、菏澤、湖西6個專區,56個縣及新鄉、安陽兩個市。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