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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傑

(帶頭大哥)

鎖定
王秀傑,其開放的博客名為“帶頭大哥777”,點擊數高達237049499次,堪稱“中國第一博”。1972年出生於長春市,中專畢業後在一個月刊任職;1992年去上海,進入萬國證券,先後做過大户管理員、操作員、分析師、操盤手和主操盤手等。因詐騙於2007年7月4日被刑事拘留,2007年7月24日被逮捕。
中文名
王秀傑
外文名
帶頭大哥777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72年
畢業院校
長春市夜大
出生地
吉林省長春市

王秀傑自傳吹噓

“帶頭大哥777”本名叫王秀傑,化名王曉,1972年7月7日生,吉林省長春市人。2006年初開設博客,被股民關注追捧,隨後開設QQ講壇,招收收費會員。自2007年2月以來,開始在網上設羣傳授股票經驗,因其自稱對股票預測準確率超過90%,又自詡為“散户的保護神”。他因此許多人通過繳費方式申請加入了“帶頭大哥777”的QQ羣。股民繳費最少的每人每年3000元,最多的竟達3萬多元。經查明,“帶頭大哥777”在博客上的自我介紹多為不實之詞。經過統計,“帶頭大哥”共計建立的會員QQ羣70多個,收取會員費總計超過1300萬元。

王秀傑違法被捕

2007年7月17日上午王秀傑被吉林省公安廳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向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捕,檢方在七天內做出了批捕的決定,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此案件的過程中,提出了五項需警方補充偵查的內容,其中包括“帶頭大哥”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等行為。此案涉案金額高達1300多萬元。
2007年7月24日,“帶頭大哥777”王秀傑被長春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正式批捕。

王秀傑法院判決

2007年12月10日,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法院立案,並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秀傑為非法獲利,在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的情況下,自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多次在互聯網上發佈招募會員信息,先後以每人每年3000元、5000元、7000元、9000元、10000元、13000元、27000元、37000元不等的標準建立777團隊、快樂777團隊、777財聚團隊、777財寶團隊、777黃金(205,-3.08,-1.48%,吧)客户、777鉑金客户、777鑽石客户收費,並對交費會員進行證券指導,收取16名會員交納的會費,非法經營收入205,612.72元,被非法佔有。案發後,贓款被公安機關扣押。
綠園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秀傑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經營,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收入205,612.72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項、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四十七之規定,判決被告人王秀傑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00.00元,追繳違法所得款人民幣205,612.72元上繳國庫。
2008年5月23日,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秀傑(曾用名:王曉,網名:帶頭大哥777)涉嫌非法經營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部分股民譽為“股神”的王秀傑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款人民幣20.561272萬元上繳國庫。 [1] 
2010年5月5日,來自長春當地媒體報道,因“帶頭大哥”在獄中有立功表現,獲得減刑,已於近日出獄。有長春當地某券商工作人員看到,“帶頭大哥”去該券商辦理開户業務。
“帶頭大哥777”在網易上的博客裏,博客文章的更新時間仍停留在2007年7月1日,但博客的最近更新時間為2010年2月27日,最後一次登錄的時間為2010年5月5日。
在其日誌中的“心情隨筆”一欄中看到,博主的一條留言“休息不是退縮,而是為了更好的戰鬥”,時間顯示為“02-2419:12”,並未顯示哪一年。對於這條留言,網友給予了積極迴應,“期待復出”、“祝賀你回來了”、“等待你的付出,期待你的勇氣”等。面對網友們的熱烈響應,“帶頭大哥777”也給予了回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