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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哈拉蘇維埃人民共和國
鎖定
- 中文名
- 布哈拉蘇維埃人民共和國
- 外文名
- Бухарс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Советск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
- 首 都
- 布哈拉
- 前 身
- 布哈拉汗國
布哈拉蘇維埃人民共和國簡介
布哈拉蘇維埃人民共和國沿革
1921年,布哈拉蘇維埃人民共和國通過了共和國憲法。由毛希丁諾夫領導全布哈拉革命委員會,霍賈耶夫領導政府,二人屬於布哈拉“扎吉德”運動左翼集團。布哈拉蘇維埃人民共和國政府內還包括扎吉德運動的其他許多重要成員。這些人開始公開仿效土耳其進行改革:共和國內的公文處理都轉用突厥語文,還引進土耳其的文化綱要等。這樣,土耳其和韃靼-巴什基爾政治家在新布哈拉政府的活動中具有相當大的影響力,從而使該布哈拉政府成為推崇“泛突厥主義”的新的中心。
在布哈拉境內,宗教狂熱主義和宗教偏見盛行。只有幾十家簡陋的工廠和手工業作坊幾乎沒有產生工業無產階級……這些客觀現實使中亞各共和國經濟和文化的發展及蘇維埃制度的完善面臨着難以逾越的障礙:不能在多民族共和國內進行統一的針對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的立法,不能實行計劃性國民經濟、統一組織國家機關的工作、執行統一的教育政策。
俄共(布)中央對這個現象非常不滿,並認為建立一個泛突厥主義國家,存在着其退出統一的蘇維埃聯邦國家的危險。布爾什維克黨認為,要想徹底摧毀“泛突厥主義”,首要的工作就是要對中亞的突厥語民族進行劃分。在列寧的倡議下,隨着俄共(布)中央委員會政治局決議的通過,蘇維埃政權堅決與民族分離勢力進行了鬥爭,中亞“民族劃界”工作從準備階段轉向了實施階段。
1924年10月27日,經過俄共(布)中央委員會政治局、俄共(布)中央委員會中亞局的多次會議研究上報, 蘇聯中央執行委員會批准了全俄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民族劃界和建立民族共和國及自治州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