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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爾的摩男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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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爾的摩男爵第一 喬治·卡爾弗特,George Calvert, 1st Baron Baltimore,(1579-1663)英國政治家。他曾計劃在北美洲建立馬里蘭殖民地,努力為虔誠的天主教徒尋找一個安身之處。曾在牛津大學三一學院就讀,1597年獲文學士學位,成為塞西爾(Robert Cecil,後來封為索爾斯伯利伯爵〔Earl of Salisbury〕)的秘書。 1609~1611年為下院議員,1617年封爵士,1619年任國務大臣,1620年被賜與年金待遇。1621年起又任下院議員,他負責傳達國王的施政方針和從王室領取撥給的開支款項。他不受議會信任,而且支持羣眾反對的英國與西班牙聯盟,以及英王與西班牙公主結婚。1625年2月12日,他在宣佈自己為天主教徒之後放棄議席,在愛爾蘭貴族名冊中被封為巴爾的摩男爵,並受賜愛爾蘭的大片田產。
中文名
巴爾的摩男爵
外文名
George Calvert, 1st Baron Baltimore
別    名
喬治·卡爾弗特
國    籍
英國
出生日期
1579年
逝世日期
1663年
職    務
政治家,思想家

巴爾的摩男爵男爵一世

巴爾的摩男爵第一 喬治·卡爾弗特,George Calvert, 1st Baron Baltimore,(1579-1663)英國政治家。他曾計畫在北美洲建立馬里蘭殖民地,努力為虔誠的天主教徒尋找一個安身之處。曾在牛津大學三一學院就讀,1597年獲文學士學位,成為塞西爾(Robert Cecil,後來封為索爾斯伯利伯爵〔Earl of Salisbury〕)的秘書。 1609~1611年為下院議員,1617年封爵士,1619年任國務大臣,1620年被賜與年金待遇。1621年起又任下院議員,他負責傳達國王的施政方針和從王室領取撥給的開支款項。他不受議會信任,而且支持羣眾反對的英國與西班牙聯盟,以及英王與西班牙公主結婚。1625年2月12日,他在宣佈自己為天主教徒之後放棄議席,在愛爾蘭貴族名冊中被封為巴爾的摩男爵,並受賜愛爾蘭的大片田產。
1621年曾派懷恩(Edward Wynne)上尉去紐芬蘭,建立一塊稱為費裏蘭(Ferryland)的小殖民地,兩年後獲得他定名為阿瓦隆(Avalon)的這塊殖民地的特許狀。為了確保他在新大陸的產業繁榮昌盛,他於1627年一度去阿瓦隆視察,翌年又帶領全家大部分人前往。在這次大舉出遊的過程中,他的天主教例規,望彌撒問題,以及有陪同他前往阿瓦隆的教士在場,都引起了矛盾。此外,氣候又過於惡劣,在移民中間,死者、病者已大有人在。1628年,巴爾的摩夫人離開殖民地,到弗吉尼亞去了。因此,巴爾的摩上書國王,請求在氣候比較温和的乞沙比克灣(Chesapeake Bay)地區賜給一塊土地。不等答覆,他便乘船前去詹姆斯敦(Jamestown)與妻子相聚。然而,由於他信奉天主教,沒有批准他在弗吉尼亞定居。於是,他回英國申請賜予馬里蘭的特許狀。但是,在能夠取得這塊新領地前,他已去世(他的兒子取得了這塊領地)。

巴爾的摩男爵男爵二世

巴爾的摩男爵二世 巴爾的摩男爵二世
巴爾的摩男爵二世塞西里厄斯.卡爾弗特,Cecilius Calvert, Second Baron Baltimore,(1605-1675)馬里蘭殖民地之創建者,巴爾的摩男爵(第一)之長子。其父早有在美傳教(天主教)之構想。早年就讀於牛津三一學院,與另一男爵之女結婚,皆為天主教徒。其父親卒後2個月(1632.6.20)取得馬里蘭之特許狀,並受封為巴爾的摩男爵(第二)。其從未親蒞新世界,而將殖民地事務託付其弟連納德(Leonard Calvert, 1606~1647)處理。此時,其家人俱致力於殖民地之信仰自由(天主教及新教),並採用三位一體之教義傳教 [1] 
參考資料
  • 1.    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