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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格達條約組織

鎖定
巴格達條約組織是在美國策劃下成立的軍事條約組織。1955年2月24日伊拉克土耳其巴格達簽訂。英國巴基斯坦伊朗分別於同年4月、9月、11月加入。美國從1955年11月起, 以觀察員身份參加該組織。1959年3月24日,伊拉克宣佈退出。同年8月19日,該組織改名為“中央條約組織”。美國雖非屬簽字國,但在1959年3月分別與土耳其、伊朗、巴基斯坦簽署了內容相同的雙邊防禦協定,被視為不是成員國的成員國。 [1] 
中文名
巴格達條約組織
外文名
Baghdad Pact
屬    性
軍事條約組織
成立時間
1955年
別    名
中央條約組織

巴格達條約組織背景介紹

巴格達條約組織(Baghdad Pact) 中近東是具有重要戰略地位的地區。二戰前是英國的勢力範圍。二戰後,隨着大英帝國的衰落,中近東出現了真空。美蘇都希望在這一地區建立立腳點。這就引發了土耳其危機、希臘危機(1947年),中近東成為美蘇爭奪的焦點。

巴格達條約組織詳細介紹

在杜魯門時期,美國雖然重視中東,但是並未能在中東建立軍事基地。美國曾試圖會同英國和法國,阿拉伯國家建立中東防禦區(M.E. Defense Command),但是遭到以埃及為代表的阿拉伯民族國家的反對。到艾森豪威爾政府,杜勒斯下了功夫要建立中東同盟體系。埃及還是不情願。最能接受美國建議的是土耳其和巴基斯坦。土耳其是出於對北方蘇聯的恐懼,這種恐懼是歷史悠久的。而巴基斯坦對蘇聯倒無所謂,主要是想利用冷戰,對付印度。1954年2月美國對巴基斯坦援助協定簽字公佈,這個條約僅是武器援助,沒有義務。巴基斯坦和土耳其又簽訂了友好與合作安全條約。這個條約保證將研究合作手段防止外來侵略,並邀請同一地區的其它國家參加。1955年2月,土耳其和伊拉克又在巴格達簽訂了同樣的協定。這個協定也是美國促成的。伊拉克出於抵消埃及在阿拉伯國家的影響的目的,參加條約,試圖以此提高自己在本地區的勢力。英國也接受邀請將它與伊拉克的雙邊條約納入地區條約中,這樣就形成了巴格達條約組織。 1955年秋季,伊朗加入巴格達組織。美國是積極支持者,但是美國沒有參加。巴格達條約組織建立後,中東分成了兩大陣營,一是北方得到美國財政和軍事支持的巴格達條約組織國家。另一方是以埃及為首的阿拉伯國家。這種局面是美國一手造成的。杜勒斯本想填補真空,防止蘇聯插手,結果是把形勢弄得更復雜。在中東留下了衝突的種子,反而給了蘇聯機會。這是後話。後來伊拉克退出,該組織改稱中央條約組織,總部設在土耳其的安卡拉。
參考資料
  • 1.    鄭建邦. 國際關係辭典: 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 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