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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額營業税

鎖定
差額營業税是一種不規範的説法,營業税是指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的營業額為課税對象所徵收的一種税。
中文名
差額營業税
外文名
Difference between the business tax
實施時間
1994年1月1日
類    型
收税類型

目錄

差額營業税法規

現行營業税的基本規範是1994年1月1日施行的《營業税暫行條列》以及財政部發布的《營業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差額營業税義務人

(一)納税義務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税的納税義務人。
應税勞務是指屬於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税目徵收範圍的勞務。
單位是指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有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其他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和社會團體等,包括獨立核算的單位,也包括不獨立核算的單位。
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户以及其他有經營行為的中國公民和外國公民。
(二)扣繳税義務人
營業税一般由納税人申報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