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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鑑

(北魏大臣)

鎖定
崔鑑(?—?),字神具,博陵安平(今河北安平)人。 [1]  北魏大臣,名士崔綽之子。 [2] 
出身博陵崔氏大房。起家中書博士,轉中書侍郎。作為觀風使,巡查齊州,行兗州刺史事,封桐廬縣子。出為東徐州刺史,治理有方,兵民獲利,封安平縣侯。卒於任上,贈冠軍將軍、青州刺史,諡號“康”。 [2] 
本    名
崔鑑
字神具
所處時代
北魏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博陵安平(今河北安平)
官    位
中書侍郎、奮威將軍、東徐州刺史
封    贈
冠軍將軍、青州刺史
爵    位
安平縣侯
諡    號
家    世
博陵崔氏大房

崔鑑人物生平

崔鑑,字神具,博陵安平人。頗有文學,自中書博士,轉中書侍郎延興中,受詔使齊州,觀省風俗,行兗州刺史事,以功賜爵桐廬縣開國子。出為奮威將軍東徐州刺史。欲安悦新附,民有年老者,表求假以守令,詔從之。又於州內冶銅以為農具,兵民獲利。卒,贈冠軍將軍、青州刺史、安平縣開國侯,諡號“康”。 [1-2] 

崔鑑親屬成員

崔鑑出身博陵崔氏大房。博陵崔氏大房始祖是前燕秘書監崔懿長子崔連。唐顯慶四年(659年),唐高宗下禁婚詔,禁止包括崔懿八子後裔在內的“七姓十家”互相通婚,博陵崔氏大房因而位列唐代著名的禁婚家,聲名顯赫當時。博陵崔氏大房還是唐代博陵崔氏定著四房之一。 [3-6] 
曾祖:崔懿,字世茂。前燕秘書監。
父親:崔綽,北魏名士。博陵郡功曹。
兄長:崔標,字洛祖。博陵郡太守。
女兒:崔氏,嫁北魏撫軍大將軍、平原王陸睿
兒子:
崔合,字貴和。襲爵桐廬縣子,常山太守。
崔秉,字貴德。東冀州刺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贈尚書令、司徒公,諡號“靖穆”。
崔習,字貴禮。有世用,卒於河東郡太守,贈幷州刺史。
參考資料
  • 1.    魏書 卷四十九 列傳第三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1-09]
  • 2.    北史 卷三十二 列傳第二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1-09]
  • 3.    《新唐書·卷七十二·表第十二·宰相世系二 (崔氏)》:崔氏定著十房:一曰鄭州,二曰鄢陵,三曰南祖,四曰清河大房,五曰清河小房,六曰清河青州房,七曰博陵安平房,八曰博陵大房,九曰博陵第二房,十曰博陵第三房。宰相二十三人。鄭州崔氏有元綜;鄢陵有知温;南祖有昭緯、慎由、胤、詧、神基;清河大房有龜從,小房有彥昭、羣、鄲;青州房有圓;安平房有仁師、湜;博陵大房有玄暐、損、鉉、元式,第二房有珙、遠、祐甫、植,第三房有日用。
  • 4.    《新唐書·卷九十五·列傳第二十·高儉》:高宗時,許敬宗以不敍武后世,又李義府恥其家無名,更以孔志約、楊仁卿、史玄道、呂才等十二人刊定之,裁廣類例,合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帝自敍所以然。以四後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僕射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敍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孫,餘屬不入,改為《姓氏錄》。當時軍功入五品者,皆升譜限,搢紳恥焉,目為“勳格”。義府奏悉索《氏族志》燒之。又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三品以上納幣不得過三百匹,四品五品二百,六品七品百,悉為歸裝,夫氏禁受陪門財。
  • 5.    《全唐文·卷三一八·唐贈太子少師崔公神道碑》:神龍中,申明舊詔,著之甲令,以五姓婚媾,冠冕天下,物惡大盛,禁相為姻。隴西李寶之六子,太原王瓊之四子,滎陽鄭温之三子,范陽盧子遷之四子、盧輔之六子,公之八代祖元孫之二子,博陵崔懿之八子,趙郡李楷之四子,士望四十四人之後,同降明詔,斯可謂美宗族人物而錶冠冕矣!
  • 6.    《資治通鑑·卷二百·唐紀十六·高宗》:初,太宗疾山東士人自矜門地,昏姻多責資財,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王妃、主婿皆取勳臣家,不議山東之族。而魏徵、房玄齡、李勣家皆盛與為昏,常左右之,由是舊望不減,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懸隔。李義府為其子求昏不獲,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勸上矯其弊。壬戌,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昏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財之數,毋得受陪門財。然族望為時俗所尚,終不能禁,或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終不與異姓為昏。其衰宗落譜,昭穆所不齒者,往往反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