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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區
(廣州市原市轄區)
鎖定
1949年11月15日,中共廣州市委、市政府決定,將芳村、崇文兩區公所合併為芳村區,成立中共芳村區臨時工作委員會和芳村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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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崇文區
- 外文名
- Chongwen District
- 別 名
- 崇文二十四鄉
- 行政區類別
- 廣州市轄區(已撤銷)
- 所屬地區
- 廣州市
- 地理位置
- 今芳村一帶
建制沿革
崇文二十四鄉在清同治之前分東塱、東滘、策頭三個堡,村二十二:東滘、大墪、策頭、茶滘、芳村、湧口、墪頭、沙湧、西坑、寺岸、黃墪、招村、分水、白鶴洞、西塱、東塱、螺湧、麥村、江夏、湛湧、坑口、墪腳(見同治《番禺縣誌》)。
民國26年(1937),番禺縣管轄之崇文社(崇文二十四鄉),正式劃歸廣州市管轄,成立廣州市崇文區。
民國36年(1947),廣州市政府將市區劃為28個行政區。芳村地區設芳村、崇文兩個區公所。市警察局在芳村地區設芳村警察分局和崇文警察分駐所。劃定以下芳村下湧為界,北屬芳村區管轄,南屬崇文區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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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1月15日,中共廣州市委、市政府決定將芳村、崇文兩個區合併為芳村區。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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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史海勾沉之芳村話舊 .廣州市政協門户網站[引用日期2021-05-03]
- 2. 建國前的警察機構 .中國歷史網[引用日期2021-05-03]
- 3. 建區初業之接管芳村崇文兩區公所紀實——老區長廖志華回憶錄 .廣州文史[引用日期2021-05-22]
- 4. 芳村花名多 處處是花香 .信息時報多媒體數字報文章[引用日期2023-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