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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水利工程管理局

鎖定
山東省水利工程管理局是山東省水利廳直屬事業單位 [1] 
中文名
山東省水利工程管理局
所屬地區
山東省
所屬部門
山東省人民政府

目錄

山東省水利工程管理局職責

1、指導全省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擬訂相關政策、編制相關規劃並監督實施。
2、指導全省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具有控制性的或跨設區市、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提出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等省級歲修經費分配使用計劃建議。
3、指導河道採砂規劃和計劃編制工作,組織實施河道採砂許可制度,協調有關部門承擔河道採砂監督管理工作。
4、負責省管理權限內的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的審批,承擔相應的水工程佔用補償費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5、負責省管理權限內修建邊界水利工程、利用壩頂等水利工程兼做公路、防洪規劃同意書的審批和河道圍墾的審核工作。
6、負責組織水利工程運行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水庫大壩、水閘等水利工程的調度運行、安全鑑定、註冊登記等工作。
7、指導全省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和水利工程確權劃界工作。
8、負責擬訂全省水庫、河道、閘壩工程管理標準,組織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規範化管理考核工作。
9、指導全省小水電、水能、水利漁業及水利工程管理範圍內水土資源開發利用工作。
10、參與河道、病險水庫、病險水閘治理加固的規劃、設計和工程實施中的質量監督、竣工驗收等工作。
11、承辦省水利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2] 

山東省水利工程管理局現狀

2019年3月,按照省編委批覆,省海河流域水利管理局、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省小清河管理局、省水利工程管理局4個事業單位,合併組建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務中心。 [3] 
2019年4月,根據省編辦《關於調整省水利廳所屬部分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的批覆》(魯編〔2019〕12號)和《山東省事業單位法人註銷登記管理辦法》(魯編辦發〔2017〕13號)文件有關規定,山東省水利工程管理局擬向山東省事業單位監督管理局申請註銷登記。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