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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應急管理局

鎖定
山南市應急管理局是山南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於2019年3月20日正式掛牌成立。 [1] 
中文名
山南市應急管理局
行政級別
市級

山南市應急管理局主要領導

仁增旺扎
領導職位:局黨委書記、副局長
領導分工: 主持黨委全面工作。負責政工人事、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維護穩定等工作。聯繫曲松縣應急管理局、貢嘎縣應急管理局。 [11] 
渠偉 [2-3] 
領導職位: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領導分工: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負責項目建設、受援、財務和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市應急總指揮部辦公室及其他專項工作。分管市地震局。聯繫加查縣應急管理局、桑日縣應急管理局。 [11] 
張海軍
領導職位: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領導分工: 分管防災科、政策法規科。協助負責意識形態、精神文明、信訪工作。 [11] 
王洪波
領導職位: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領導分工: 分管應急救援和物資保障科、安全生產基礎科。協助分管辦公室。負責機關黨支部工作。協助負責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國家安全、對口援助工作。 [11] 
索朗多布傑
領導職位:黨委委員、副局長 二級調研員
領導分工: 協助仁增旺扎同志負責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宣傳教育、執法監察、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單位創建、婦女兒童工作。分管宣傳教育科、執法監察支隊。聯繫扎囊縣應急管理局、乃東區應急管理局。 [11] 
黨建偉
領導職位:副調研員
領導分工: 協助分管執法監察支隊。負責機關青年、婦女工作。協助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工作。 [11] 
魏俊
領導職位:四級調研員、應急救援和物資保障科科長
領導分工: 負責應急救援和物資保障科日常工作 [11] 
羅布次仁
領導職位:二級調研員
領導分工: 負責綜合協調、會務安排、保密、信訪、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工作。聯繫瓊結縣應急管理局。 [11] 

山南市應急管理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工作督辦,承擔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綜治維穩等工作。負責局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關編制、預決算、財務、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羣、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擬訂機關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並負責監督落實。指導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實施全市安全生產巡查、督查、考核工作。 [4] 
應急救援和物資保障科
承擔應急值守、應急處置、政務值班等工作,執行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佈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市應對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地方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參與跨地域應急救援。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劃,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全市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羣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羣眾生活救助。 [5] 
宣傳教育科
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報道、宣傳教育、災情及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社會公眾知識普及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各級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指導消防救援隊伍、森林消防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 [6] 
防災科
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協調指導水旱災害應急調查、應急處置、危險性評估、勘查、治理或搬遷避讓認定等工作。組織協調雪災、冰崩、冰湖險情、堰塞湖防禦處置工作。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7] 
安全生產基礎科
負責礦山(含煤礦、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化工(含石油化工)、輕工、紡織、煙草、商貿、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和監督管理工作。執行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技術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牽頭負責局權責清單和行政審批便民化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危險化學品登記備案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 [8] 
政策法規科
組織起草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消防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草案並監督實施。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審核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編制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指導協調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與推廣,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科技支撐與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9] 
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支隊
承擔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劃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情況彙總、統計和分析。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統計分析工作。 [10]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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