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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縣審計局

鎖定
屯昌縣審計局是縣政府組成部門。 [1-2] 
中文名
屯昌縣審計局
類    別
政府部門

屯昌縣審計局發展歷史

2019年2月20日,屯昌召開全縣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全面動員部署屯昌縣機構改革工作。按照《屯昌縣機構改革方案》,設立屯昌縣審計局。 [1] 

屯昌縣審計局現任領導

屯昌縣審計局局長:明時乾 [3] 

屯昌縣審計局主要職責

屯昌縣審計局,為屯昌縣主管全縣審計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一)貫徹執行黨、國家和省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定全縣審計工作發展規劃、計劃。
(二)負責對縣本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全縣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三)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依法公佈審計結果。
(四)對縣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收支進行審計。
(五)對縣政府投資和以縣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六)對縣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縣政府規定的縣屬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七)對縣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委託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八)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九)按規定對國家機關和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十)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十一)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的有關事項;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十二)承辦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