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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耕雲

鎖定
尹耕雲(?-1877),清朝道員。字杏農。江蘇桃園人。道光三十年(1850年)進士。咸豐五年(1855年)入僧格林沁幕府,參贊軍務,鎮壓太平天國北伐軍。八年,任湖廣道監察御史,署户科給事中,上書反對起用前直隸總督納爾經額。以“武漢地踞上游,北窺關陝,南脅湖湘,東撼吳越,西制巴蜀,自古南北用兵,皆出死力爭之”,請授曾國藩欽差大臣,經營湖北。其餘有關用兵戰略的議論,多被咸豐採納。英法聯軍犯天津,他又上疏,力主決戰。十年,諫阻咸豐巡幸熱河,並協助侍郎文祥留守京師。同治元年(1862年),率兵五千,從僧格林沁鎮壓捻軍,戰金樓寨教軍,克張岡,勝捻軍,以道員記名。三年,署河陝汝道。四年,從河南巡撫李鶴年進兵磁州,建策築長牆斷捻軍歸路。兩署糧儲鹽法道,加布政使銜。十三年,補河陝汝道。光緒三年(1877年),卒於官。 [2] 
本    名
尹耕雲
杏農
所處時代
清朝
出生地
江蘇桃源(今泗陽縣)
出生日期
1814年
逝世日期
1877年

尹耕雲人物生平

尹耕雲(?—1877),字瞻甫,號杏農。淮安府桃源縣三義壩人,清道光三十年(1850年)進士,歷官禮部郎中。咸豐三年(1853年)十月,太平天國北伐軍進入直隸境,清廷形勢危急,尹耕雲奉調入惠綿愉及僧格林沁幕府,參贊軍務,咸豐八年,任湖廣道監察御史,代理户科給事中。在鎮壓雲南回民起義和太平軍諸軍事行動中,屢次為清廷獻策,奏議頗多。
咸豐八年四月,英法聯軍進犯天津,尹耕雲七次上疏,兩次與其他官員聯名上疏,反對和議,力主決戰,但未能改變當權者的投降主張。次年,尹耕雲以“順天科場案”內監失察罪被降級去任,命回原籍辦團練。後因京城危急,暫留協助守城。咸豐十年夏,英法侵略軍再次攻陷天津,繼續內犯,京師戒嚴,清帝將逃往熱河,尹耕雲又上疏諫阻,亦未被採納。中英、中法《北京條約》簽定後,尹耕雲因副都御史河南團練大臣毛昶熙之薦,留河南幫辦軍務。同治元年(1862年),隨僧格林沁進攻駐金樓寨起義軍,因“功”以道員任用,同治三年,代理河陝汝道,節制河陝兵。同治六年,代理糧儲鹽法道兼管水利局務,用軍士浚惠濟河,緩黃河潰決之患,堵沁河決口,三月完工,費用少而工程堅固,因功加布政使銜,同治十三年,實授河陝汝道。光緒三年(1877年)大旱,河陝尤其嚴重。尹耕雲向上級陳7條救荒意見:清查貧富户口,核定災情等級;訪勸殷實富户,出資周恤;稽查官倉糧谷,以便平糶借貸;劃分災區輕重,以別賦税緩免;官吏帶頭捐獻,以賑濟災民;收容老弱病殘,以減少死亡;勸散被惑災民,以安靖地方。又命令下屬,清理民間積案,釋放久押未決囚犯。不久,病逝於任上。著述有《大學緒言》、《豫軍紀略》、《心白日齋》、《周易輯説》。 [3] 

尹耕雲清史稿記載

尹耕雲,字杏農,江蘇桃源人。道光三十年進士,授禮部主事,再遷郎中。咸豐五年,粵匪犯畿輔,惠親王綿愉為大將軍,僧格林沁參贊軍務,闢耕雲佐幕府,上書論防務,為文宗所知。八年,授湖廣道監察御史,署户科給事中。時方多事,封章月數上。直隸總督訥爾經額坐貽誤封疆罷,復起。耕雲疏言:“訥爾經額之罪,天下共聞共見,未喻其復行起用之故。方今江、淮、楚、豫軍務未靖,秉鉞之臣,星羅棋佈,所以奮不顧身,必欲滅此朝食者,固由篤於忠義,亦以國家信賞必罰,有以畏服其心。萬一效尤解體,患何可言?昔宣宗起用琦善,以陳慶鏞之言而罷。伏原紹述心傳,收回成命。”
時粵匪復窺武漢,耕雲疏言:“武漢地踞上游,北窺關陝,南脅湖湘,東撼吳越,西制巴蜀,自古南北用兵,皆出死力爭之。今賊窺伺楚北,分擾廣濟、黃岡,逼近省城,撫臣胡林翼兵勇數千,眾寡懸絕,江路綿遠,首尾不能兼顧。侍郎曾國藩忠勇樸誠,應請授為欽差大臣,率其所部援湖北,較諸他臣事半功倍。”
粵匪陷定遠,耕雲疏言:“定遠失守,粵、捻新合,必謀北竄,恃山東為之屏蔽。撫臣崇恩幸其不戕官據城,於賊退後虛報勝仗,內則巧為彌縫,掩一人耳目;外則恣其朘削,竭萬姓脂膏。惟懇俯念藩籬重地,立予罷斥,簡大員往代。於洪湖多募水師,兼飭傅振邦全軍移駐固鎮、靈壁,冀收皖北,以固山東。”及廬州失守,又疏言:“昔人建省安慶,與九江、江寧為犄角,控扼長江。上年徙治廬州,已失形勝,茲並廬州亦不能守。胡林翼等自武漢進逼九江,而安徽之賊,或自英、霍走湖北,牽我上游,或自徽、歙擾浙西,窺我腹地。我軍分道救援,罷於奔命。賊有四達之路,我無三面之圍,雖日克一城,何益?撫臣福濟屢挫損威,候補京堂袁甲三素得民心,如以為巡撫,必奮身圖報。”
及國藩進師,疏言:“軍興以來,徵調半天下,糜餉數千萬,卒未能掃穴擒渠,則以屢後時而數失機也。今曾國藩蓄養精鋭,所向克捷。陳玉成、張洛行率悍賊數十萬,齊向潛山、太湖抗拒,眾寡之數,十倍於我,一有疏虞,關係甚重。此時廬、鳳、六合賊勢必單,請飭袁甲三、張國樑刻期搗其巢穴,逼令反顧,或令間道為楚師聲援,亦足褫其狂魄。”別疏劾河道總督庚長,請以甲三兼攝;又論雲南回匪不宜專意主撫;又陳京師本計,平糶、採買、賙恤、蓄積諸事宜並舉;又言錢法積弊:諸疏多見採納。
英、法合軍犯天津,耕雲專疏者七,會疏者二,力主決戰,上命王大臣集議。與鄭親王端華等議不合,耕雲抗辯痛哭而罷。耕雲初在禮部,肅順頗重之,乃是為所憎。九年,科場獄起,以科道失糾下吏議,而耕雲以充內監試譴獨重,鐫二級調用。十年,京師戒嚴,上將幸熱河,耕雲代團防大臣草疏諫阻,復自以書抵肅順,卒不聽。侍郎文祥提督九門,遇耕雲東城,相持哭,因為規畫留守諸事。
胡林翼疏薦耕雲胸有權略,請起用。會副都御史毛昶熙治河南團練,疏調從軍。同治元年,率部卒五千,從僧格林沁平金樓寨教匪,又偕提督張曜克張岡捻巢,以道員記名,賜花翎。三年,署河陝汝道。西征軍購糧陝州,市斛小,責屬縣償其不足,凡數百萬斤,耕雲悉請罷之。客軍有不法者,斬以徇。境多刀匪,請得節制河、陝兵,饋餉以時,兵鹹用命。
四年,張總愚犯畿輔,耕雲從巡撫李鶴年進軍磁州,建策築長圍斷賊歸路。兩署糧儲鹽法道,佐治善後事,濬惠濟河,塞河決,敍勞加布政使銜。十三年,補河陝汝道。河、陝徭役重,亞於常賦,耕雲立定製,嚴稽核,民困稍甦。光緒三年,大旱,條上救荒七事,未及行,卒於官。
耕雲在言路著直聲,出任監司,巡撫張之萬李鶴年皆倚重之,軍事多所贊畫。卒後,巡撫李慶翱以災荒被劾,牽及冒領兵餉事,辭連耕雲,後終得白雲。 [1] 
參考資料
  • 1.    趙爾巽等.清史稿:中華書局,1998年:卷423, 12201頁《尹耕雲傳》
  • 2.    吳如蒿 著.中華軍事人物大辭典.北京:新華出版社.1989.第1028-1029頁.
  • 3.    荀德麟主編;淮陰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 淮陰市志 下冊[M]. 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1995.06. 第222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