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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志剛
(原江蘇省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
鎖定
2019年5月17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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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尹志剛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962年11月
- 出生地
- 江蘇寶應
- 性 別
- 男
尹志剛人物履歷
1980年3月至1985年8月,任淮陰市向陽腸衣廠工人、車間主任、副廠長;
1985年8月至1993年12月,任淮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合同制民警;
1993年12月至1997年1月,任淮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辦事員;
1997年1月至1998年1月,任淮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二中隊副中隊長;
1998年1月至2002年11月,任淮陰(淮安)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一大隊四中隊中隊長;
2002年11月至2008年2月,任淮安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寧宿徐高速公路大隊副大隊長;
2008年2月至2009年7月,任淮安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二大隊大隊長;
2009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淮安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黨委委員、二大隊大隊長;
2011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淮安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支隊長;
2015年1月,起任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
尹志剛人物事件
尹志剛違紀被查
尹志剛依法雙開
2019年10月9日,經淮安市委批准,淮安市紀委監委對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尹志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尹志剛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搞封建迷信活動;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且黨的十八大以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尹志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款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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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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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尹志剛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清風揚帆.2019-05-17[引用日期2019-05-17]
- 2. 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原支隊長尹志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清風揚帆.2019-10-09[引用日期2019-10-09]
- 3. 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尹志剛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淮安德正網.2019-05-17[引用日期2019-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