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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應縣農業開發局

鎖定
監督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申報和實施過程是否符合國家、省、市相關規定;負責土地治理項目建設過程的監理組織工作;負責年度項目和土地治理項目單項工程的竣工審計工作;負責組織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驗收工作;負責年度項目資料的收集和歸檔工作。
中文名
寶應縣農業開發局
職    能
協調農業資源分配
地    址
江蘇寶應縣蘇中北路33號

寶應縣農業開發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農業資源開發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全縣農業資源和國有灘地資源開發項目管理的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檢查。
二組織全縣農業資源的調查,編制全縣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建立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庫;編制年度開發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篩選、評估、上報國家和省立項的農業資源開發項目;負責國家和省批准實施項目計劃的執行及調整;負責組織實施全縣農業開發項目招投標管理工作;負責對項目執行情況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組織項目竣工驗收。
四負責全縣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統計工作。
五負責全縣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科技推廣應用及人員培訓。
六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工作中國家各級財政投入資金形成的國有資產管理和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物資分配管理;協助財政部門管理農業資源開發項目資金。
七負責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招商引資、技術合作、對外交流。
八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全縣湖泊資源開發管理和處理灘塗邊界資源等有關糾紛。
九負責對縣政府劃撥給縣農業資源開發局管理經營的國有灘地進行規劃、建設、管理、經營。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寶應縣農業開發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文電處理、農業開發宣傳和接待工作;組織起草有關綜合性報告、文件,擬訂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檔案、保衞、保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基建、國有資產的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黨務、人事、羣團、勞資、職稱、職工教育、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各項經費的管理;負責對所屬單位財務監督、審計和業務指導。
二項目計劃科
負責編制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中長期開發規劃及各類專項規劃;建立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庫(編制項目建議書)並面向社會進行公示;負責編制項目初步設計、可行性研究報告等前期項目申報資料(含前期工程地質勘探和工程施工圖紙設計);負責編制上報年度計劃和實施方案,轉批上級批覆計劃;負責對項目計劃進行管理,按規定權限批准或上報項目調整方案,落實項目管護資金、招標結餘資金和項目調整資金的具體建設內容;負責產業化經營項目的實施;負責項目的年度竣工統計工作。
三工程建設科
負責土地治理項目土建和綠化工程的招標工作;組織土地治理項目(包括土建、綠化、科技等)的實施工作;負責落實土地治理項目工程的建後管護措施;組織土地治理項目管護資金、招標結餘資金和項目變更資金增建工程的實施;負責土地治理項目的建設和竣工公示;負責向省、市報送土地治理項目建設進度;負責土地治理項目區的“三標”設置及其它環境整治工作。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