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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山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

鎖定
寶山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是寶山區政府主管全區城鄉規劃、土地等相關工作的職能部門。
中文名
寶山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
性    質
政府機構
職能科室
8個
隸    屬
寶山區政府

寶山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有關城鄉規劃、土地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具體組織編制分區規劃、重要地區的詳細規劃及區政府其他指令性規劃,對其他專業系統規劃進行綜合協調及平衡;指導街鎮編制職責範圍內的各類規劃;依法審核、審批各類規劃。
(三)負責城市地名、城市規劃設計、城市建設檔案、規劃及土地測繪管理部門等管理工作。
(四)依法執行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管理制度;對建設項目審批後到竣工驗收前規劃執行情況實行跟蹤監督。
(五)負責土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地籍和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管理,依法對土地權屬爭議進行調處,指導建立地籍數據庫和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
(六)依法負責土地劃撥、徵收徵用、農用地轉用、政府土地儲備等各類建設用地以及土地開墾、整理、復墾的審批和管理。
(七)對本區的土地實施行政管理。按審批權限,負責本區建設用地的徵用與使用、農用地的轉用、國有土地的劃撥、收回及臨時用地、帶徵土地、土地開墾、整理、復墾的管理和行政費用收繳工作。
(八)進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並按權限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租賃、作價出資、交易;內資六類經營性土地招投標和政府收購土地儲備的管理和行政費用收繳工作。
(九)負責本區房屋土地的權籍管理,根據權限依法核實和確認房地產權屬;負責房屋、土地的綜合統計、信息管理。指導專業測量、房地產登記發證和資料檔案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職能範圍內其他工作。 [1] 

寶山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機構設置

規劃土地局內設機構為8個職能科室,分別為辦公室(法規科)、組織人事科(紀檢監察)、規劃管理科、建築管理科(歷史風貌保護科)、土地利用管理科、市政規劃管理、地籍管理科、地名管理辦公室。 [2] 

寶山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工作紀律

1、 自覺遵守局屬各項規章制度;
2、 準時參加各類會議和活動;
3、 工作時間不無故脱崗、不做與業務無關的事。

寶山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服務承諾

1、 信守承諾、服務周到;
2、 日常管理,認真負責;
3、 重大任務,限時辦結。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