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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

(2013年潘鏡丞執導電影)

鎖定
《審判》是潘鏡丞執導的電影,於2013年上映。
中文名
審判
其他譯名
The Trial
類    型
犯罪、懸疑、劇情
導    演
潘鏡丞
編    劇
陶家璇
片    長
91 分鐘
上映時間
2013年1月1日
備案立項號
影劇備字[2012]第2223號 [2] 
劇情簡介
一個祥和的假日,隨着幾聲激烈的碰撞聲,一起慘禍破壞了假日的祥和,也摧毀了幾家人幸福和生活,高峯手捧鮮花等待着與戀人於嘉相會為她過生日,馬文博的父母,正滿懷喜悦的為兒子挑選結婚酒店,一切都是這麼突然,一切都戛然而止。故事主人公李偉,一個本性善良的年輕人。在參加一個朋友的婚禮後,醉酒駕車因醉酒狀態不聽朋友的勸説,執意酒後開車回家,造成仨人死亡的悲劇。圍繞着對李偉肇事案的審判,深入剖析了酒駕的危害,三個家庭的破碎給社會帶來的巨大無法彌補的傷害,李偉的母親周文惠面對獨子入獄,面對被害人家屬高額的賠償要求,面對巨大的社會壓力,給一個飽經滄桑的母親帶來了巨大的打擊,李偉的母親同時身患癌症,為了給兒子贖罪,賠償受害人的損失,本來就生活拮据的她只好放棄治療,變賣房產。同是媒體人又是受害人的戀人身份的於嘉,在事故發生後,面對戀人的死去,面對自己第三者的身份被曝光,面對各方面的壓力,對李偉的行為深惡痛絕,利用媒體在社會中影響力展開對酒駕的李偉進行大肆聲討,並聯合受害者家屬給審判機關施壓。要求給予李偉判處死刑,但當她深入調查後,發現人本善良的李偉本來是一個山區志願者,為了貧困山區的孩子,幾年來義務為山區的孩子上課,把本來不多的收入也捐給山區的孩子們,及其飽含滄桑的老母親,為了賠償受害者將僅有的住房變賣並四處借債時,感到造成的悲劇不僅僅是受害人而肇事者李偉一家得到的是同樣的悲慘的結局,而為李偉辯護的律師歐陽林,竟然也是曾經被酒駕奪走親人的受害者,失去親人的痛苦始終折磨這他,但他為了法律的公正放棄了個人恩怨,為了法律必須要獨立公正,不受任何影響才會有威信。一切以法律為基準,任何民意的表達只能是民意,不能代替法律,更不能由此來影響法律,這樣才能維護法律的嚴肅性。面對這一切,於嘉選擇了呼籲社會對酒駕行為的譴責而非對酒駕者的痛恨。呼籲加強法律制度的健全嚴懲酒駕行為,呼籲將“醉駕”納入更嚴厲而合理的法律標準下,給予此類犯罪人嚴厲而合適的處罰,即將“醉駕”的犯罪性質上升為故意犯罪最有效最公正最節約成本最合乎現代社會法制精神的惟一辦法,而不是通過輿論壓力去更改判決。對肇事人的不同肇事或犯罪性質進行合理而非慈悲的區分認定,才是對其權利的最大尊重。她為了使公眾更能全面的瞭解李偉,她還到了貧困山區,來到了那些孩子中,併為李偉身患癌症的母親捐款,以行動説服其他受害者,來減少索賠數額, 最終,法院給予李偉公正的判決,給酒駕者也敲響了警鐘,提醒每個駕駛員切勿拿自己和別人的生命開玩笑,一次冒險違規,有可能帶來終生遺憾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