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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海縣發展和改革局

鎖定
寧海縣發展和改革局是寧海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掛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5] 
寧海縣發展和改革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關於發展改革、能源、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改革、能源、糧食和物資儲備的集中統一領導。 [5] 
中文名
寧海縣發展和改革局
辦公地址
寧海縣躍龍街道環城東路21號 [5] 
所屬地區
浙江省 寧海縣
內設機構
辦公室、綜合科、產業科等
下屬單位
物價監督檢查分局等

寧海縣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並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牽頭開展中長期重大戰略問題研究。統籌管理全縣發展規劃。負責全縣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提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結構優化、高質量發展的目標、任務和相關政策。
(二)負責宏觀經濟分析、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研究提出全縣運用財政、金融、投資和價格等經濟手段進行調控的對策建議。組織擬訂人口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人口和社會發展形勢分析。圍繞當前和今後全縣國民經濟及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軟科學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
(三)研究提出全縣產業發展戰略,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並負責協調重大問題,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規劃,組織銜接高新技術產業化推進工作。擬訂全縣戰略性新興產業、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制定全縣戰略性新興產業、服務業發展目標並組織開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服務業發展監督落實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綜合協調循環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四)組織擬訂並牽頭實施全縣海洋經濟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協調海洋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涉海有關項目規劃,推動海陸聯動。負責象山港區域保護和利用綜合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綜合管理,研究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建議,擬訂新型投融資和基本建設領域政策措施。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計劃編制和管理。提出縣財政性建設資金的規模、投向建議。加強和改進對各類民間投資的宏觀調控。牽頭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政府和政策性銀行合作。統籌協調全縣世行貸款項目管理工作。負責企業投資項目(除技術改造項目外)核准、備案。負責政府投資項目估算和概算的審核、調整。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報批和綜合管理。指導工程諮詢行業管理。負責企業債券發行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縣重點工程、實事工程的綜合管理,建立完善重點工程、實事工程項目庫。負責全縣重大前期計劃編制、組織實施、協調推進等綜合管理。負責重大建設項目規劃佈局。擬訂並組織實施重點工程和實事工程計劃。負責重點、實事工程前期工作以及工程實施中的協調、服務、監督、考評工作。
(七)負責全縣重大價格改革與政策協調。提出居民消費價格調控目標、價格政策措施和價格改革建議。負責制定和調整本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實施價格臨時干預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商品和服務市場價格監測分析預警制度和價格決策聽證制度。負責市場價格成本調查和定價成本監審工作。負責價格公共服務、價格認定工作。
(八)組織擬訂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協調有關專項體制改革工作。組織經濟體制改革試點。研究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組織擬訂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新型城鎮化統籌發展。指導衞星城市(小城市)、中心鎮改革發展和特色小鎮創建。
(九)負責全縣重大項目稽查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重大項目稽查工作的政策制度。負責全縣重大項目的分析研究、進度任務制定、協調推進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協調、監督考核,牽頭制定有關綜合性政策。指導行業信用工作,組織部門開展聯合信用獎懲,構建信用監管體系。
(十一)組織擬訂全縣能源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推進能源體制改革。統籌指導協調全縣能源結構調整。負責節能、能源“雙控”和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監測全縣電力運行狀況,協調電力供需、電網運行有關問題。負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牽頭節能產品的認定和節能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應用。依法承擔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建設和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能源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和指導工作,擬訂糧食流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負責全縣糧食流通宏觀調控。負責縣級儲備糧管理,保障軍隊等政策性糧食供應。負責有關縣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工作並研究擬訂預案,組織實施方案編制、物資籌措、儲備保障基地建設等工作。
(十三)負責軍民融合發展綜合協調、國防科技工業管理及海防管理相關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5] 

寧海縣發展和改革局領導分工

黃建福縣發展和改革局福局長 [4] 
張偉標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
主持局全面工作。
周少華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政工、價格管理、收費管理、價格監督檢查、牆體材料改革、散裝水泥推廣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價格管理科(價格監測監督科)、收費管理科、物檢分局、驗審辦、新牆辦、散裝辦。
柴求真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行政審批、投資管理、重點工程、工程造價及工程變更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行政審批科、固定資產投資科(重點科、園區辦、援建辦)、工程造價中心。
陳德順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綜合經濟、規劃和區域發展、循環經濟發展、海洋經濟發展、國防經濟動員、價格認證等方面工作,分管綜合科(象山港區域保護利用辦、循環經濟辦、經動辦)、產業科、發規中心、價格認證中心。
葛昌飛縣發展改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縣重點辦主任 協助局長負責重大項目、能源發展、電網建設、水環境治理、經濟體制改革等方面工作,主持重點辦(水資源辦、電網辦)工作,分管經濟體制改革科。
[1] 

寧海縣發展和改革局內設機構

縣發展和改革局設8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協調機關日常黨務和政務工作,搞好機關自身建設;負責文秘、信息、檔案、保密、督查、信訪、議提案辦理、綜治、老幹部、羣團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接待、財務、資產、車輛等後勤服務管理工作;制定並落實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負責局屬單位的財務監督工作;負責縣信息中心日常工作。
(二)綜合科 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對國民經濟運行情況進行預測、預警和監控,提出分析報告和對策建議;研究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互相促進的政策措施,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城市化建設、環境保護、信息產業、海洋開發等戰略目標;負責農業生產性投資項目的核準、備案或申報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農業區劃及農業資源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循環經濟綜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推進循環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指標體系和對策措施;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六個加快”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加快提升生活品質專項協調推進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產業科 研究提出全縣工業、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高技術產業化發展規劃,組織銜接高新技術產業化推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服務業綜合發展,負責總部經濟發有關工作;負責寧海象山港區域保護和利用綜合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該區域有關規劃,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指標體系和對策措施;負責海洋經濟發展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全縣海洋經濟重大工程項目的協調,組織開展發展海洋經濟工作規劃編制,提出全縣海洋經濟工作政策建議,研究起草全縣海洋經濟年度工作要點、年度目標考核辦法和實施計劃;承擔加快推進產業升級專項協調推進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行政審批科 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等相關規定,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組織擬訂本部門行政審批工作的規章制度、業務流程、審批標準和規則;按照規定權限,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及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許可、審批、服務工作;負責投資項目聯合辦理的牽頭組織和協調工作;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資金爭取和協調工作,負責國債申報;負責縣工程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的協調、管理和運維工作。
(五)固定資產投資科(重點科) 貫徹國家有關投資和建設領域重大方針、政策,負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的綜合管理;研究提出全縣固定資產中長期和年度總規模;對全縣固定資產投資進行分析、監測,提出優化投資的對策建議;負責建立全縣投資項目儲備庫;負責政府性投資項目年度計劃編制和管理;研究提出全縣重點、實事工程項目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負責縣重點、實事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協調、監督和管理工作;參與重大建設項目土地、資金等要素資源爭取和分配工作;負責重大項目向上報批銜接工作。
(六)價格管理科(價格監測監督科) 負責全縣商品和部分經營服務價格管理,制定和調整審批權限內的商品和部分經營服務價格以及隨價格收取的費用標準;審核列入提價申報和調價備案範圍的商品價格;組織實施相關的價格決策聽證制度;貫徹有關價格干預措施,組織實施價格異常波動應急預案;負責省、市價格監測報告制度規定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數據的採集、處理、彙總、分析和上報工作;負責市場價格預警、預報和分析預測工作;負責對列入成本監審目錄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實施成本監審工作,指導和規範商品生產和經營企業的價格行為和價格自律工作,參與有關市場價格秩序整頓,協調商品價格爭議,參與制定全縣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措施。
(七)收費管理科 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收費和部分經營服務價格管理,貫徹執行上級部門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負責制定和調整權限內的部分經營服務價格以及隨價格收取費用標準,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和定期驗審制度;負責對列入成本監審目錄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價格實施成本監審工作,組織實施相關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價格的決策聽證制度;組織對執收人員的業務培訓、考核,指導相關收費、服務價格的成本費用調查,指導有關經營服務行業的收費行為和收費自律工作;參與有關收費秩序整頓和清費減負工作;協調全縣收費爭議。
(八)經濟體制改革科 負責編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中長期總體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參與制訂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規劃、方案制定和實施中的銜接配套問題,檢查改革方案的執行情況,及時反映改革工作情況,並提出建議;負責指導重要的企業改革試點;參與制訂全縣經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參與研究、協調、指導經濟管理體制、社會領域改革方案;推進小城鎮改革試點;負責企業債券發行的申報、銜接工作;瞭解掌握改革動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全縣經濟體制改革進展情況,總結改革經驗教訓。
[2] 

寧海縣發展和改革局機構簡介

寧海縣發展和改革局由寧海縣發展計劃局改組而成,撤銷掛在縣政府辦公室的縣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牌子,將其承擔的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職能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局,對外保留縣物價局牌子。

寧海縣發展和改革局下屬單位

物價監督檢查分局 宣傳國家價格(收費)政策、法規;監督檢查行政、企事業單位物價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組織實施價格和收費的監督檢查和違法案件的處理工作;負責開展市場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落實和監督檢查;受理各種價格(收費)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工作;負責建立完善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網絡和業務指導。
散裝水泥辦公室(牆改辦) 貫徹執行發展散裝水泥、新型牆體材料開發利用的法規、規章及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負責本辦法的具體實施和監督檢查;編制散裝水泥發展、新型牆體材料開發利用的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新型牆體材料科研、生產、產品認定和推廣應用;按規定徵收、管理和使用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和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負責散裝水泥、新型牆體材料開發利用工作的信息交流、統計、宣傳教育,並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培訓工作;協調解決散裝水泥、新型牆體材料開發利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負責新型牆體材料在節能建築中推廣應用的相關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預拌混凝土的推廣應用。
重點辦負責全縣重大投資項目前期工作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縣重大前期項目規劃、計劃;組織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彙總分析項目前期工作進展情況並提出對策建議;負責項目外部配套條件平衡、協調、落實工作;組織對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重大項目、前期規劃方案研究;對直接管理的前期項目立項後,協助項目籌建單位對項目實施管理,並進行檢查、指導和服務。
發規中心 組織或參與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研究、規劃研究和規劃編制;負責研究和編制全縣重點行業、產業和區域的發展規劃;負責全縣經濟運行中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的分析研究,提出對策性建議;負責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理論和實踐問題的研究,提出有學術價值的研究報告;負責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重要政策和規劃的實施評估,以及縣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的評估諮詢;負責縣委、縣政府交辦的涉及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有關問題的課題研究及其它相關任務。
工程造價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程造價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負責本縣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造價計價活動的指導服務;負責本縣政府投資項目估算、設計概算的複審;會同縣監察、財政、審計、行業行政主管、招投標管理中心審查單次工程變更增加造價達合同價5%以上(或20萬元以上)及累計變更增加造價50萬元以上的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更。
信息中心 負責信息中心工作計劃的制定、落實、總結;負責計算機應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實;負責組織計算機信息系統規劃和具體應用項目的實施;負責中心內和本系統內計算機的檢查、考核及其他相關工作。
水資源辦 負責協調和組織全縣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編制和實施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負責和上級部門的銜接,做好年度水源地環境保護項目申報及資金落實工作,並配合項目審批和檢查工作。
價格認證中心 負責對國家司法機關、行政執行機關和仲裁機構辦理刑事、民事、經濟、行政和仲裁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進行價格鑑定;接受當事人委託,對訴訟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進行價格認證、調解價格糾紛;接受市場主體提出的各類有形、無形資產、各種商品和服務價格認證。接受單位或當事人委託,對各類中介價格評估機構的結論進行認證;接受委託對部門、行業或企業提出的調定價方案進行可行性研究和成本的測算、認證;協助做好價格管理方面的事務性工作。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