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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交通運輸局

鎖定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閩委辦〔2010〕93號)和中共寧德市委、寧德市人民政府《關於寧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寧委〔2010〕67號),設立寧德市交通運輸局(加掛“寧德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
中文名
寧德市交通運輸局
外文名
Ningde Transportation Bureau
地    址
寧德市蕉城區北大路30號
局    長
王雲盛

寧德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能

一、寧德市交通運輸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全市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三)按規定的範圍將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摩托車、殘疾人代步車、人力三輪車非法營運行為的行政處罰權的職能劃給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四)將原市交通局的職責和原市建設局承擔的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整合劃給市交通運輸局;增加指導城市地鐵、軌道交通運營的職責。
(五)推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的相互銜接,優化交通運輸佈局,推動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推動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大力發展農村交通,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1] 
二、寧德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公路、水路交通地方規範性文件;指導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市交通行政執法工作。
(二)擬訂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交通運輸總體規劃;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化物流業發展戰略與規劃;指導公路、水路運輸樞紐規劃、建設和管理。
(三)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設計、招標投標、工程質量、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指導、督促公路、水路交通戰備工程建設;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的日常工作。
(四)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責任。組織實施道路、水路運輸准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指導城市客運、出租汽車、城市地鐵和軌道交通運營以及汽車租賃等工作;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的有關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市有關交通運輸的涉外工作。承擔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亂”工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的責任;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貫徹執行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相關投融資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對公路、水路項目立項、可研審批或核准提出行業審查意見;按規定負責交通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監督管理;按規定監督實施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負責經營性收費公路收費站點、收費標準的申報工作。
(七)指導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科技(信息化)、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公路、水路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公路、水路交通運行情況,開展有關統計和信息發佈工作;指導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交通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八)指導、協調道路、水路運輸與民航和鐵路運輸的銜接。參與有關地方民用機場和鐵路運輸場站規劃建設工作。
(九)負責公路、水路國際合作交流工作。開展與港澳的合作交流,歸口協調、管理交通系統對台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寧德市交通運輸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寧德市交通運輸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本部門重要文件、綜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文電、會務、機要、保密、信訪、檔案、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和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工作。 [1]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以及勞動保護、行政獎懲、計劃生育、黨羣工作。按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交通運輸系統科級幹部的任免、考核、管理的有關工作。管理規定範圍內的幹部人事檔案。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和檢查局直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檢查、監督交通行業執行勞動法規情況。負責組織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勞動工資統計和職工勞動過程中傷亡情況以及職業病的調查、報告、統計和處理工作。參與組織交通行業技師考評上報及工人技術等級考核鑑定工作。負責落實知識分子政策、專業技術職稱、人才交流、智力引進和對外勞務合作。負責局機關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審核和辦理交通運輸系統出國(境)的報批手續。負責交通行業社會團體的管理工作。負責交通人事問題來信來訪的處理工作。負責指導交通行業教育工作;負責指導、協調交通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擬訂本系統交通行業教育發展規劃,開展交通行業人員素質教育,指導交通系統各類幹部的成人學歷教育、繼續教育和各類培訓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指導公路、水路交通行業法制建設,負責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局內外有關交通法規的協調工作;組織開展政策研究,起草有關政策文件;指導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執法監督檢查,負責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辦理交通行政複議案件;指導公路、水路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和執法隊伍建設,負責全市交通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資格審查和交通行政執法證件的核發、年審工作。負責全市交通行政執法制服及其標誌的核發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交通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受理本市交通行業行政執法來信來訪,負責查辦、核實、反饋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承擔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亂”工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財務科
貫徹執行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相關投融資政策;負責交通行業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全市交通財務會計規章制度,並檢查督促各項制度和執行情況。組織編制全市交通行業財務計劃和事業預算,定期考核、檢查,分析各項財務指標,綜合編制企事業會計決算。管理外匯、信貸、税收及利用外資有關的財務工作。負責各種票證保管、認領、使用、銷燬的管理工作。負責交通行政事業型收費的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專項建設資金的籌集工作,擬訂資金使用計劃,負責交通年度資金調配計劃。 [1] 
(五)審計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預算內、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以及有關的經濟活動的審計工作;負責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建設項目的審計工作;負責交通專項資金徵收、使用及管理進行審計和審計調查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領導人員的任期(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風險管理的評審工作;指導全市交通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六)計劃建設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交通運輸總體規劃;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按規定指導交通建設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對公路、水路項目立項、可研審批或核准提出初審意見並組織開展項目後評價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提出利用外資和社會資金投資的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公路、水路交通運行情況,承擔有關統計和信息發佈工作;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的監管工作;承擔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設計、招標投標、工程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管工作;組織交通建設項目中重大技術問題的審核,協調交通建設工程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工作;負責參與港口、鐵路、地方民用機場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有關事宜;開展交通扶貧工作。負責聯繫、協調鐵路、民航管理機構;參與道路、水路規劃建設與鐵路、民航規劃建設銜接工作。
(七)交通戰備科
負責規劃全市國防交通網絡佈局,對全市交通建設提出有關國防要求,參與有關工程的建設管理。負責有關專項戰備資金的管理。負責本市國防運力調查、動員和徵用工作。負責制訂全市國防交通保障和物資儲備計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本省有關國防交通的法規規章,組織、指導、檢查、監督本市國防交通工作;負責編制交通戰備、港站等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編制全市交通行業運輸生產、公路、港口、內河航道、交通工業等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組織實施交通行業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負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的日常工作。 [1] 
(八)運輸管理與安全監督科(對台“三通”辦公室)
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起草全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組織實施道路、水路運輸准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負責城市客運、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等的指導協調工作;負責全市公路運輸線路、營運車輛、運輸場站等管理工作;負責車輛(不含拖拉機)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不含拖拉機)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水路運輸及其輔助性經營的監督管理;負責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的審核工作,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的有關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運輸與緊急客貨運輸;參與組織實施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安全監管和應急處置的工作;承擔推進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科技、信息化發展工作;組織協調交通行業重大科技、信息化項目研究、推廣工作;按規定承擔公路、水路交通行業有關標準、計量、質量工作;按規定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標準協調工作;指導協調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和自主創新。歸口協調交通系統對台工作,負責市促進對台“三通”工作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審批科
歸口負責市交通運輸局行政審批工作。受理交通運輸行政審核審批項目並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負責督促相關單位和部門對受理項目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審核工作。牽頭召集有關單位研究相關審核審批事項聯席會議,議定審核審批事項,編寫會議紀要。 [1] 

寧德市交通運輸局人員編制

寧德市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副處級)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9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3名。 [1] 

寧德市交通運輸局現任領導

王雲盛(黨組書記、局長),
徐小苗(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章紹森(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湯建文(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付佛弟(市紀委監委駐市交通運輸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局黨組成員),
李健(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