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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縣專區

鎖定
宿縣專區(存在時間1949年-1971年),舊行政區。
1949年置宿縣專區,屬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宿縣專區行政公署駐宿城市。1949年4月,宿縣專區行政公署決定將宿城市、宿東縣、宿西縣合併為宿縣,成立中共宿縣縣委、縣政府 [1]  。1971年,改宿縣專區為宿縣地區
中文名
宿縣專區
所屬地區
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安徽省
地理位置
安徽省北部
下轄地區
宿城市、宿縣、濉溪縣、碭山縣、蕭縣、靈璧縣、泗縣、五河縣、懷遠縣
設立時間
1949年
1949年3月,江淮邊區行政公署決定,將二專署併入三專署和豫皖蘇行政公署三專署、六專署之一部合併,成立宿縣專區,下轄邳睢、睢寧縣、泗陽縣、淮寶、泗南、泗宿、泗靈睢、蕭銅、永城縣、碭山縣、蕭縣、宿城市、宿東縣、宿西縣、靈璧縣、五河縣、懷遠縣和盱鳳嘉、洪澤湖工委、宿遷市共二十縣級政權。1949年4月,宿縣專署決定將宿城市、宿東縣、宿西縣合併為宿縣,成立中共宿縣縣委、縣政府。1949年6月,邳睢,睢寧縣、泗陽縣、宿遷市歸屬江蘇省管轄,經過合併、調整後,宿縣專區轄宿縣、碭山縣、蕭縣、永城縣、靈璧縣、泗縣、泗洪縣(由泗縣析置,駐青陽)、五河縣、懷遠縣共九縣。當時為皖北行署區面積最大的專區。
1950年1月,政務院批准,將蕭縣東部的褚蘭、棠張、桃山3個區全部和北望、郝寨2個區部分計61個鄉, 429個行政村,524個自然村,面積862.5 平方公里劃入山東省徐州市銅山縣 [2]  。1950年,由宿縣重置宿城市。1950年9月20日,由宿縣重置宿西縣。1950年11月13日,宿西縣改為濉溪縣。宿縣專區轄宿城市、宿縣、濉溪縣、碭山縣、蕭縣、永城縣、靈璧縣、泗縣、泗洪縣、五河縣、懷遠縣共一市十縣。
1952年6月25日政務院批准, 撤銷宿城市,併入宿縣,改為城關鎮,宿縣駐地也由老符離集遷駐城關鎮。1952年將徐州市銅山縣的桃山區、褚蘭區劃入宿縣。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批准,將宿縣專區所轄的蕭縣、碭山縣劃回江蘇省,將永城縣劃入河南省(1952年11月25日政務院【政齊字第149號】命令)、(1952年12月1日華東軍政委員會【東辦政字第1127號】命令轉發)(安徽省人民政府於1953年1月20日決定,於2月1日正式劃出)。1952年,安徽省宿縣專區濉溪縣的趙莊、鍾莊、王莊、小溝岸、邸莊、張莊、苗莊、黃莊、祝莊、張井、呼莊等11個自然村劃歸河南省永城縣(內務部1952年12月5日批准)(1952年4月27日華東軍政委員會【東辦(三)字第0443號】批覆)(1952年6月4日皖南北人民行政公署【皖民字第03446號】批覆)宿縣專區2月18日報告。安徽省永城縣、碭山縣的雨亭區、新興區(原屬於永城縣)劃歸河南省商丘專區(政務院1952年1月31日批准)。將碭山縣的雨亭區、新興區劃入河南永城縣。固橋、陳堤口、胡屯、後謝油坊等莊仍由碭山縣管轄。宿縣專區轄宿縣、濉溪縣、靈璧縣、泗縣、泗洪縣、五河縣、懷遠縣共七縣。
1955年1 月,將朔裏區蔣台鄉的王場、張院、后土型3個自然村劃歸濉溪縣龍岱鄉 [2]  。 1955年蕭縣、碭山縣由江蘇省劃入安徽省宿縣專區,將泗洪縣劃歸江蘇省淮陰專區。宿縣專區轄宿縣、濉溪縣、碭山縣、蕭縣、靈璧縣、泗縣、五河縣、懷遠縣共八縣。
1956年,宿縣專區、滁縣專區合併為蚌埠專區。將宿縣、濉溪縣、碭山縣、蕭縣、靈璧縣、泗縣、五河縣、懷遠縣共八縣劃歸蚌埠專區。
1957年11月,中共安徽省委批准《開發淮北礦區初步規劃和施工方案》,成立閘河煤礦籌備處。
1958年3月,改為濉溪煤礦籌備處;5月,改為淮北煤礦籌備處。
1959年3月22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86次會議決定,撤銷濉溪縣,將原濉溪縣的行政區域全部設立地級濉溪市 [3] 
1961年,撤銷蚌埠專區,重新設立宿縣專區,專署駐宿縣,原蚌埠專區所屬宿縣、濉溪縣、碭山縣、蕭縣、靈璧縣、泗縣、五河縣、懷遠縣共八縣劃入宿縣專區。
1964年9月12日,安徽省人民委員會向國務院作關於《設立長豐、固鎮、利辛三縣的報告》,10月31日 國務院全體會議第一四八次會議通過《關於設立安徽省長豐、固鎮、利辛三個縣的決定》,決定由宿縣、靈璧縣、懷遠縣、五河縣銜接處各一部,析置固鎮縣以固鎮為治所,屬宿縣專區 [4]  。宿縣專區轄宿縣、濉溪縣、碭山縣、蕭縣、靈璧縣、泗縣、五河縣、懷遠縣、固鎮縣共九縣。
1965年10月18日,將蕭縣西南部石林公社李莊大隊以王引河為界將豆莊等5個自然村劃歸河南省永城縣;將永城縣西洪河以東的何砦、林樓、張樓等4個公社55個自然村劃歸蕭縣 [2] 
1971年,改宿縣專區為宿縣地區,宿縣地區駐宿縣,轄宿縣、濉溪縣、碭山縣、蕭縣、靈璧縣、泗縣、五河縣、懷遠縣、固鎮縣共九縣。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