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城公主
(南朝宋武帝劉裕第四女)
鎖定
宣城公主史料記載
宋書
周朗,字義利,汝南安城人也。
祖文,黃門侍郎。
[1]
兄嶠,尚高祖第四女宣城德公主。二女適建平王宏、廬江王禕。以貴戚顯官,元嘉末,為吳興太守。賊劭弒立,隨王誕舉義於會稽,劭加嶠冠軍將軍,誕檄又至。嶠素懼怯,回惑不知所從,為府司馬丘珍孫所殺。朝庭明其本心,國婚如故。
朗少而愛奇,雅有風氣,與嶠志趨不同,嶠甚疾之。初為南平王鑠冠軍行參軍,太子舍人,司徒主簿,坐請急不待對,除名。又為江夏王義恭太尉參軍。元嘉二十七年春,朝議當遣義恭出鎮彭城,為北討大統。朗聞之解職。及義恭出鎮,府主簿羊希從行,與朗書戲之,勸令獻奇進策。
[1]
。。。。。。
《南史.卷三十四 .列傳第二十四》
[2]
周朗,字義利,汝南安成人也。父淳,宋初歷位侍中,太常。兄嶠,尚武帝第四女宣城德公主。二女適建平王宏、廬江王禕。以貴戚顯官,朗少而愛奇,雅有風氣,與嶠志趨不同,嶠甚疾之。為江夏王義恭太尉參軍。元嘉二十七年春,朝議北侵魏,當遣義恭出鎮彭城,為諸軍大統。朗聞之解職。及義恭出鎮,府主簿羊希從行,與朗書戲之,勸令獻奇進策。朗報書援引古義,辭意倜儻。孝武即位,除建平王宏中軍錄事參軍。時普責百官讜言,朗上書陳述得失,多自矜誇。書奏忤旨,自解去職。後為廬陵內史,郡界荒蕪,頗有野獸。母薛氏欲見獵,朗乃合圍縱火,令母觀之。火逸燒郡解,朗悉以秩米起屋,償所燒之限。稱疾去官,為州司所糾,還都謝孝武曰:"州司舉臣愆失多不允,臣在郡猛獸三食人,蟲鼠犯稼,以此二事,上負陛下。"上變色曰:"州司不允,或可有之。蟲獸之災,寧關卿小物。"朗尋丁母憂,每哭必慟,其餘頗不依居喪常節。大明四年,上使有司奏其居喪無禮。詔曰:"朗悖禮利口,宜合翦戮,微物不足亂典刑,特鎖付邊郡。"於是傳送寧州,於道殺之。朗族孫顒。
[2]
‘
宣城公主家庭成員
丈夫 周嶠
- 參考資料
-
- 1. 《宋書.卷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二.周朗》 .史料記載[引用日期2016-04-19]
- 2. 《南史.卷三十四 .列傳第二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4-19]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4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杨超越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