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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公路管理局

鎖定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為全市國、省幹線公路的主管部門,承擔全市國、省道及部分縣鄉公路規劃、建設、養護、經營、使用和管理,為市政府直屬的正處級事業單位,並對十縣、市(區)公路分局、直屬各單位實行垂直管理。
2017年11月17日,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稱號。 [1] 
中文名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
正科級科室
14個
主要工作
全市國、省幹線公路管理
現任領導
孫正華(局長)
主要榮譽
2017年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稱號
主管部門
宜春市人民政府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內設機構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內設14個正科級科室。
(一)、辦公室
(二)、養路科
(三)、工程科
(四)、機務供應科
(五)、安全技術科
(六)、路政(保衞)科
(七)、工程監察科
(八)、計劃科
(九)、財務科
(十)、審計科
(十一)、人事科
(十二)、勞動工資科
(十三)、宣傳教育科
(十四)、總工程師辦公室
局紀委(監察室與紀委合暑辦公)、局工會、局團委按有關規定、章程設置。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領導信息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5張)
孫正華同志為市公路管理局局長; [2]  [4]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工作職責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公路建設和管理的法律法規、各項方針、政策,制定全市公路部門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以促進公路事業的穩步、快速發展。
(二)按照全市公路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編制所轄公路的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編報所轄公路養護、公路改(擴)建及有關公路工作計劃,經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協助上級有關部門搞好所轄公路戰備工作;負責做好公路統計工作。
(三)負責所轄公路日常養護管理和大中修工作;負責公路交通量調查和路況登記工作;參照國家公路養護技術規範,組織制定公路養護有關技術規章、標準、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所轄公路改(擴)建工程項目的建設和管理工作,並組織制定相關制度、規定和辦法。具體實施所轄公路改(擴)建工程項目的前期立項、測設、施工、監理、交工、竣工驗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負責組織制定公路機械裝備的長遠發展規劃、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提升公路建養機械化水平。同時負責所轄公路機械設備的購置、使用、報廢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負責管理和保護轄區內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設施,依法查處各種違章利用、侵佔、污染、毀壞路產的行為,控制公路兩側紅線內埋(設)各種設施,審批跨越公路的其它設施,核批公路的特殊利用及佔用,維持公路養護施工作業的正常秩序,維護公路養護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負責轄區內超限超載車輛檢查(站)治理工作。
(七)負責局屬貸款公路的收費、還貸、經營和管理工作;負責對所轄公路非政府投資的經營項目進行審批、路產評估、簽訂相關合同等工作。
(八)負責所轄公路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對公路資金使用實行全面監督;負責全局國有資產管理;依法收取公路路產損失賠償費;負責票據的保管、領用、繳銷和結存工作。
(九)負責制定公路科技發展規劃,加強新技術、新工藝、新結構、新材料的開發研究,大力推廣應用公路科技新成果,提高公路科技水平;負責公路資料數據庫、公路通信和信息化建設、管理與服務工作。
(十)負責制定公路職工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公路職工教育與培訓,提高公路職工隊伍素質;負責局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和行風建設。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1] 
2020年5月,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評為全國交通運輸系統先進集體。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