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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烈

(中國人民解放軍少將)

鎖定
宋烈(1909年—1976年7月18日),曾用名宋耀光,四川南充閬中縣人,一九三三年參加中國工農紅軍,一九三四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任紅九軍第八十一團特務營政治委員,紅九軍政治部總務處處長。參加了長征抗日戰爭時期,任八路軍一二九師政治部保衞部科長,太嶽行政公署公安局局長。解放戰爭時期,任太嶽區南下幹部大隊大隊長,豫陝鄂邊區組織部部長、社會部部長,中共豫西區地委委員兼中共寶豐縣委書記,豫西區委社會部副部長兼公安局局長,中共河南省委委員兼社會部副部長、公安廳副廳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共河南省委委員兼社會部副部長、公安廳廳長,河南公安總隊司令員兼政治委員,河南省政法委員會主任兼公安廳廳長和檢察署署長,武漢市公安局局長兼檢察署署長,公安部第十六局局長,第四局局長,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副政治委員,公安部隊副政治委員。一九六二年被授予少將軍銜 [1]  [3] 
中文名
宋烈
別    名
宋耀光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09年6月20日
逝世日期
1976年7月18日
出生地
四川省閬中市望埡鄉

宋烈參加紅軍

宋烈 宋烈
宋烈,1909年6月20日生於四川省閬中市望埡鄉一個貧苦農民家庭。父親是小學教員。宋烈自幼隨父讀書,高小畢業後,到一所小學任教。不久,地下黨組織在望埡發動農民建立武裝,開展抗捐、抗糧、抗税鬥爭。偏僻沉寂的山野,燃起了熊熊的革命火焰,這對宋烈的震動很大。他的心開始躁動起來,便設法找來一些進步書刊反覆閲讀,領悟革命道理,決心跟共產黨鬧革命,為勞苦大眾謀幸福。
1932年底,紅四方面軍從鄂豫皖根據地轉入四川。不久,便開進了宋烈的家鄉。宋烈立即投身於打土豪、分田地、建農會的革命洪流。鄉蘇維埃政府一成立,宋烈當選為裁判委員,專管對敵情報方面的工作。自此,與政法工作結下了不解之緣。不久,宋烈又被調到區政府任裁判委員。
1933年8月,宋烈參加了紅軍,次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此後,他在紅9軍27師81團先後擔任班長、排長、連長、副營長、營長、營政委、師政治部地方幹事長、紅9軍政治部總務處長等職。在紅9軍,由於他熟悉地方工作,組織上曾一度把從營政委的崗位上換下來改任團政治處民運幹事。宋烈愉快地接受組織的安排,每到一地,他都認真作社會調查,挨門串房瞭解情況,宣傳紅軍的主張,召開羣眾大會講共產黨領導的工農紅軍是窮人的隊伍,是為了打倒國民黨反動派及其軍閥,使勞苦大眾翻身得解放等革命道理,號召羣眾起來鬧革命。在儀隴、南部、巴中三縣的部分地區,他協助地方黨組織宣傳發動羣眾,建立蘇維埃政權和貧農團、僱工會、赤衞隊、兒童團、婦女會等革命組織。在巴中動員兩支赤衞隊共400人,去前線支援紅軍消滅劉湘的圍攻部隊,有力支援了紅軍正面戰場的對敵作戰。其間,他發動羣眾參軍參戰,為部隊補充新兵500多人。由於工作出色,不久,即調任師政治部地方幹事長。

宋烈長征故事

1935年5月,紅四方面軍撤出川陝革命根據地開始長征。6月,一、四方面軍在四川懋功會師。宋烈所在27師奉命掩護繼續北上的大部隊過草地,途中,突然接到9軍軍部的命令,要全師迅速集結,搶佔巴郎山,在那裏堅守抗禦來犯之敵。巴郎山山高氣寒,物資奇缺,條件惡劣,禦寒成了十分突出的問題,宋烈走訪當地羣眾,學習禦寒方法,回到師裏動員幹部戰士,用桑葉、穀草打草鞋、織草氈,用棉花包腳、做背心。並向上級建議,到敵佔區去買棉花、布匹、油鹽回來以應急需。他還通過剛剛建立起來的當地蘇維埃政府,協助經理處籌購一些糧食和物品,解決師醫院傷病員和直屬隊的生存問題。
做民運工作十會辛苦,可宋烈總是以苦為樂,從無怨言。他善於搞社會調查,常把調查來的情況整理成材料交給部隊,以便首長掌握地方情況,加強軍民之間的聯繫。他的這一優良作風已成習慣,為後來從事公安保衞工作,奠定了必要的基礎。

宋烈抗日戰爭

抗日戰爭開始後,宋烈擔任八路軍129師軍法處承審員,繼後任保衞科長。1943年轉入地方工作,任晉冀魯豫邊區太嶽行政公署公安局局長。在艱苦的環境中,宋烈夜以繼日的工作,由此積勞成疾,患了嚴重的胃病,可他從不讓人照顧,每天和大家一樣吃小米、黑豆、土豆。1947年秋,宋烈從太嶽南下到河南。同年11月,任豫陝鄂邊區後委組織部長兼社會部長,繼續從事情報工作。

宋烈解放戰爭

1948年5月,宋烈調任中共寶豐縣委書記。殘餘敵特不斷製造恐怖活動,猖獗異常。宋烈摸清敵情後,會同駐軍和公安部門進行武裝清剿,同時發動羣眾組織自衞,對敵進行分化瓦解,很快將股匪、散匪盡殲。由於宋烈的出色工作,寶豐縣的清匪肅特、民主建設、徵收公糧等均走在前列。同年9月,宋烈調任豫西區黨委社會部副部長兼豫西行署公安局長,他全力抓公安隊伍建設,提高了公安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宋烈建國之後

1949年初,宋烈任河南省委社會部副部長兼公安廳長,後又兼省公安總隊司令員、政委,省政法委員會主任,省檢察署檢察長。他在河南省政法戰線嘔心瀝血,艱苦奮鬥5年多,為穩定社會秩序,為河南省公安政法隊伍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
1952年10月,毛澤東主席視察黃河,由豫西經開封到鄭州。宋烈接到密令後,為確保主席的安全,對保密工作和保衞工作作了周密的部署,抽調上百名處級以上幹部,千餘名武警戰士,在隴海線的商丘、開封、鄭州,直到黃河沿岸主席視察經過的重要路段、橋樑、碼頭、街道,以及車輛、住處,都一一親自檢查。不分白天黑夜,他親臨現場坐鎮指揮,保證了主席視察期間的絕對安全,受到公安部長羅瑞卿的讚揚。1953年初,宋烈任中共武漢市委常委、市公安總局局長、市檢察署檢察長、市政法委員會主任。
1955年,宋烈任中央公安部武裝民警局局長、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副政委、公安部隊副政委。1962年授少將軍銜。這期間,他多次深入邊防前哨瞭解情況,看望邊防戰士。1963年,他用兩個多月時間,踏遍千里邊防線上的每一個哨所。

宋烈文革蒙冤

1966年,公安部隊改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炮兵部隊,宋烈任二炮副政委。不久,“文化大革命”開始,林彪、“四人幫”一夥將他誣之為“羅瑞卿死黨”,由葉羣指揮二炮的爪牙將其關押批鬥,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在獄中患了疝氣和肺瘤。1973年5月,周總理親自批示出獄治病。宋烈在醫院雖經兩次手術,因已是癌症晚期,醫院已無能為力,於1976年7月18日不幸去世。
宋烈去世後,二炮為他舉行了隆重的追悼大會,充分肯定了他一生的功績,稱他是公安政法戰線的排頭兵。1978年10月,黨為宋烈同志徹底平反,定為革命烈士。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