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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工商業經濟與政府幹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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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工商業經濟與政府幹預研究》是由中國青年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曉,ISBN為9787500640080。 [1] 
中文名
宋代工商業經濟與政府幹預研究
作    者
李曉
出版社
中國青年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0年
頁    數
375 頁
定    價
20 元
ISBN
9787500640080

宋代工商業經濟與政府幹預研究內容簡介

李曉博士的新著《宋代工商業經濟與政府幹預研究》一書(以下簡稱李著),由中國青年出版社於2000年10月出版發行。全書包括緒論和12章正文,計32萬字,運用歷史學、產業結構學、經濟學、計量學的方法,以市場調節和政府幹預的相互作用為主線,較為系統地探討了宋代工商業經濟的經營運行機制及其基本特徵,對宋代工商業經濟的發展形態作了總體把握,視野開闊,頗多創見,是宋代經濟史研究領域的新收穫。

宋代工商業經濟與政府幹預研究讀後觀點

通讀全書,筆者受益匪淺,併產生了一些讀書心得,提出來以就教於作者和讀者。筆者以為李著的學術價值主要有如下幾點:
其一,如所周知,兩宋時期的工商業經濟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學術界對此作了大量研究,尤其是近幾年,發表了很多研究成果,但整體上説,這些成果屬個案性專題研討的多,系統性綜合研討的少。李著把兩宋時期市場自身發展規律和政府幹預操控的相互作用作為主線,系統論述了這種相互作用之下宋代工商業的結構性發展、工商業政策、禁榷專賣制度以及政府的消費性購買等重要課題,從總體上探討分析宋代工商業經濟的發展模式及其特徵。認為宋代商品貨幣經濟是封建經濟政治秩序必不可少的整合力量,市場調節是封建經濟的一個內在要素,宋政府已越來越多地有意識地利用和發揮市場的作用,但是它對工商業經濟的干預控制也在持續增強,多數有利可圖的工商業部門均被納入禁榷專賣體系,服務於政府的財政需要,市場因素雖是宋代工商業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條件之一,但政府幹預仍居於主導地位,工商業經濟呈現出受政府操縱控制的明顯特點。這一對宋代工商業經濟所做的系統考察和綜合把握,填補了宋代經濟史研究中的空白,是李著最重要的價值之所在。
其二,借鑑現代經濟學“產業結構”理論的研究視角和方法,從結構形態變革的角度入手,對宋代工商業經濟的結構性發展展開了具體而細緻的論述,其中既探討了宋代小農經濟結構、農業經濟結構、手工業經濟結構、市場商品結構、財政經濟結構等方面的變動發展,又探討了城鎮經濟發展與城鄉經濟一元化的城市經濟的發展趨勢。認為結構形態是宋代工商業經濟發展水平的質的和量的標誌,就小農和農業經濟結構而言,宋代的市場商品主要來自於農業,農民是工商業經濟的主體成員,在勞動生產率提高、人地矛盾、市場導向、公賦私債壓迫、商品性農業發展等多種因素作用下,農民經濟構成出現了“小農、小工、小商的三位一體化”趨勢,成為宋代工商業經濟發展的重要內容和前提條件;就手工業經濟結構而言,其結構發展主要表現為“四個移動”。一是生產部門的移動,即原先由農業部門承擔的一些生產任務發展成了獨立的手工業部門,二是勞動力要素的移動,即農業上的剩餘勞動力轉變為手工業、商業的生產經營者,三是空間佈局的移動,即隨着專業化分工和商品生產區域化的發展,原料供應、產品製造和消費市場在地理佈局上有所變化,四是資本要素的移動,即商業資本初步向一些手工業生產部門滲透;市場商品結構的發展主要體現在糧食、紡織品、茶葉等長途貿易的興盛以及“交引”等信用證券買賣的湧現兩方面;財政經濟結構的發展主要在價值、部門和地區三方面,價值方面表現為實物徵收逐漸減少,貨幣徵收逐漸增加,部門方面表現為來自農業的收入減少,來自工商業方面的收入增多,地區方面表現為南方不斷多於北方;城市經濟方面則是隨着城鎮規模的不斷擴大及工商業從業人口的不斷上升,城市日益成為工商業發展的中心地,其綜合經濟功能和輻射帶動能力逐漸增強,城鄉經濟聯繫日趨密切,帶動了城鄉經濟的一體化發展趨勢。從結構形態的角度對宋代工商業經濟進行探討雖非李著的首創,但李著的論述無疑是迄今最為全面系統的,並且多有創見,均持之有據,言之成理,具有相當的説服力,學術價值十分突出。
其三,從工礦業政策、私營商業政策、商税政策、貨幣與信用匯兑政策、禁榷專賣制度五大方面,比較系統地論述了宋代的工商業政策,這其中既考察了工商業經濟發展對政府政策變革的積極影響,又闡明瞭宋代工商業政策的本質,還具體分析了宋政府對不同行業區別對待的政策及其前後變化。認為以政治、經濟、軍事的統治利益為轉移是宋政府制定工商業政策的根本出發點,特別表現在貨幣政策和禁榷制度方面。指出宋代工商業政策不僅有順應商品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表現出寬鬆、扶持、利用的一面,又具有強烈的干預、控制、掠奪的色彩,具有鮮明的“二重性特徵”。在制度上,既有健全性、規範性的建設,又表現出制度缺失和執行失效並存。這些研究和分析較為辨證與全面,具有一定的理論創新意義。
其四,從制度化建設、購買方式、購買影響三方面,首次研究論述了“宋政府的消費性購買”這一課題。提出了宋代封建政府獲取自身消費物資的方式,已由無償征斂為主轉變為有償購買為主的新觀點,認為宋政府的消費性購買在制度化方面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官府購買體系,確立了購買的預算和計劃制度,建立了及時迅捷的價格反饋系統,並實行了買撲承包制。對購買方式,認為可分為“和買”與“科買”兩種類型,有當場付款、延期異地付款、預先付款三種付款方式。關於其影響,認為政府的消費性購買在生產和流通兩方面對宋代工商業經濟都產生了影響,刺激拉動了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但是政府的消費性購買並沒有沿着市場化的軌道繼續發展,而是程度不同地呈現出向賦税化逆轉的趨勢。李著的這一研究成果無疑是關於宋代政治、經濟的新變化和新發展的進一步認識,對宋代歷史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啓示。此外,李著還從政府消費性購買的角度對王安石變法期間實行的均輸法作了重新審視,論證了均輸法“未曾實施説”的錯誤,得出了“均輸法是北宋政府以購買方式獲得東南漕糧的制度化”(10頁,引自李著,以下只注頁碼)的新結論。
總之,李著從結構形態變革的角度入手,對宋代工商業經濟的結構性發展進行系統綜合的探討,其選題前沿,難度較大,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和現實的啓示意義,所取得的成績也是突出的,而且全書資料翔實,論證嚴密,行文流暢,説理清晰,足可稱得上是宋代經濟史研究領域中的一部力作。但是,正如金無足赤,筆者以為李著也存有一些不足之處,有些見解也值得商榷。如李著指出交換媒介“是貨幣最基本的職能”(202頁)。這一表述即不甚準確,而應是價值尺度。因為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貨幣理論,價值尺度和交換媒介是統一於一體的貨幣的兩種基本職能,但價值尺度是第一位的,交換媒介是第二位的;又如李著關於宋政府對工商業管理的論述也顯得薄弱,沒有涉及到諸如商品流通管理、民族貿易管理、海外貿易管理等問題;他如李著關於“商品貨幣經濟並非封建經濟政治秩序的敵對勢力或異己分子,而是它必不可少的同盟軍和整合力量”(11頁)的結論,恐怕有失辨證;關於禁榷制度下“官府與商人(主要是豪商巨賈)結成了共營共利的夥伴關係”(9頁)的論斷,也似乎有些拔高。當然,筆者的此類看法屬於學術觀點上的不同,只是提出來供大家參考。由於李著意在“不是要寫成一部系統全面的宋代工商業經濟及制度史,也不刻意追求章節設計上的邏輯性和框架體系上的完整性,而是試圖通過抓住關鍵,剖析典型,着重研究幾個問題”(2頁),所以按照作者本人的學術構思不去涉及某些問題,是可以理解的。至於觀點的不同則屬學術討論範疇,是仁智之見,筆者也期望得到指正。
(原載《中國史研究動態》2001年7期,稍有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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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