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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陽市財政局

鎖定
安陽市財政局是安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掛安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牌子。 [7]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陽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文〔2018〕46號),安陽市財政局(安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市財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財經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7] 
中文名
安陽市財政局
外文名
Anyang Finance Bureau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處級 [7] 
現任領導
張志紅
領導機構
安陽市人民政府

安陽市財政局職能轉變

安陽市財政局 安陽市財政局
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深化財税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順市級和縣(市、區)收入劃分,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市和縣(市、區)財政關係。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優化轉移支付分類,規範轉移支付項目,增強縣(市、區)統籌能力。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
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着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充分發揮財政槓桿撬動作用。調動政府和市場兩個積極性,規範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深化財政性涉企資金基金化改革,健全融資擔保體系,統籌發揮政府採購等政策功能,綜合運用財政貼息、獎補、風險補償等方式,引導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更好服務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以提高國有資本效率、增強國有企業為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履行職責,明確監管重點,精簡監管事項,優化部門職能,改進監管方式,進一步提高監管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7] 

安陽市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財税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全市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市與縣(市、區)、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税政策。
(二)擬訂全市財政、財務、會計管理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執行。
(三)負責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審年度市級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全市和市級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市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市級預決算公開。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依法擬訂和執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管理地方政府債餘額限額。統一管理政府債務。
(七)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集中統一履行市屬國有企業出資人職責。按照規定權限負責企業黨的建設和企業領導人員相關管理工作。
(八)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擬訂市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負責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各類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九)負責審核並彙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並監督執行,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擬訂企業財務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十)負責審核並彙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績效管理和監督。參與擬訂市級基建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三)根據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落實相關專項投入和必要的工作經費,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績效管理和監督,保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正產開展。
(十四)承擔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政策研究、項目儲備、業務指導、項目評估、信息管理、宣傳培訓等工作。
(十五)加強所監管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規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優化推動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促進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指導所監管企業開展科技創新和對外經濟合作。
(十六)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擬訂有關制度,依法對縣(市、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
(十七)建立和完善全市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負責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擬訂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八)按照規定權限負責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的任免、考核等相關管理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董事會規範化建設,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機制。
(十九)圍繞優化國有資本佈局結構,推動國有資本優化配置,提升國有資本運營效率和回報水平。
(二十)負責對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政策、標準等工作進行督促檢查,指導、監督所監管企業的法治建設及合規管理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7] 

安陽市財政局職責分工

1、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進人問題的職責分工
中共安陽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根據用人單位編制餘缺和編制結構情況進行編制審核,核發機構編制審核通知單,並在用人單位辦理入減編手續後出具入減編通知單。相關部門憑機構編制審核通知單和入減編通知單等辦理人員錄用、聘用(任)、調配、工資核定、社會保障等手續。
2、非税收入管理職責分工
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税收入賬户、收繳方式、退付退庫、以及違規違法處罰等工作。國家税務總局安陽市税務局等部門按照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有關規定,負責做好非税收入申報徵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有關非税收入項目收繳信息與市財政局及時共享。
3、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職責分工
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各類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調劑、出租、出借、產權界定、清查登記、產權糾紛調處及事業單位對外投資事項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安陽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按規定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管理和一般公務用車的編制、計劃、配備、更新、管理,並協調財政部門按規定處置車輛,擬訂有關制度並貫徹落實;負責市直機關政策性職工住房的規劃、建設、分配工作;負責本級黨政和機關統建辦公用房的規劃、建設維修、權屬登記、使用調配、處置利用。按規定承擔房產的產權界定、清查登記工作;對房產處置提出初審意見,報市財政局審批。 [7] 

安陽市財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會務、信息、新聞宣傳、督查督辦、安全保密、檔案、機要、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等工作,承擔機關和部分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目標管理、考核考勤、工作紀律等工作;指導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三)綜合科。負責分析預測全市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提出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負責組織協調財政改革事項;負責財政綜合統計工作和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組織財政信息數據庫建設;組織擬訂政府購買服務制度;研究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相關工作。
(四)預算科。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核等工作;組織市直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市對縣(市、區)轉移支付工作,辦理市級財政與上下級財政間結算事項,批覆縣(市、區)財政決算;負責市本級税收收入的綜合協調和綜合治税工作;負責全市預算編制彙總和預算公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提出地方政府債限額和債券資金分配的審核意見;提出市本級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年度實施計劃的審核意見;提出預算績效管理成果應用審核意見;負責全市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五)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承擔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統計監測地方政府債務,開展債務風險分析、評估、預警工作;制定防範化解債務風險政策措施和方案,指導全市債務風險化解和債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方債券項目徵集、篩選、入庫相關工作;承擔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和債券資金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和債券資金分配及相關償債預算建議;負責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的全過程管理;承擔政府國外貸款資金的回收、償還和還貸準備金的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政府各類償債資金,承擔市本級各類政府債務的還本付息工作。
(六)國庫科。組織全市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組織實施全市總預算會計制度;組織擬訂全市財政國庫管理及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財政國庫單一賬户體系和預算單位賬户及總會計核算;組織實施政府財務報告編制制度;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審核彙總全市和市級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及決算公開工作。
(七)行政羣團科。承擔行政、黨派、羣團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有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行政單位財務管理辦法;研究提出行政性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負責對服務部門(單位)預決算管理相關工作。
(八)政法科。承擔公安、檢察、法院、司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有關財政政策;擬訂政法系統財務管理辦法;負責對服務部門(單位)預決算管理相關工作;承擔全市統一着裝管理工作。
(九)教育事業科。承擔教育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有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對服務部門(單位)預決算管理相關工作。
(十)科技文化科。承擔科技、宣傳、文廣體旅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有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行業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科技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完善深化科技經費管理改革相關工作;負責對服務部門(單位)預決算管理相關工作。
(十一)經濟建設科。承擔發展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有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市本級建設投資有關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審核批覆市級政府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資金;負責對服務部門(單位)預決算管理相關工作。
(十二)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科。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促進資源節約、土地整治、生態保護修復、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測繪、國家公園建設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政策;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負責對服務部門(單位)預決算管理相關工作。
(十三)農業科。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負責財政支持“三農”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提出有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相關財政資金管理辦法;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負責涉農有關政策性補貼發放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服務部門(單位)預決算管理相關工作。
(十四)社會保障科。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衞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老幹、殘聯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有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彙總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全市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負責對服務部門(單位)預決算管理相關工作。
(十五)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科。擬訂政府採購有關政策制度、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標準,管理和監督全市政府採購活動,受理市級政府採購活動中的投訴事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負責代理本級政府採購業務的代理機構、評審專家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税政條法科。配合上級財政部門承擔税收政策調查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地方税體系建設相關建議;組織或參與地方財政、税收規範性文件的調研、起草工作;負責全市綜合治税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承擔行政應訴有關工作。
(十七)企業科。承擔工業和信息化、消防、應急、軍民融合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落實安全生產相關專項投入和必要工作經費;擬訂企業財務制度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市級財政支持有關產業發展的政策。
(十八)服務貿易科。承擔商務、糧食和物資儲備、供銷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研究提出支持服務業發展和促進消費的財政政策;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財政管理工作。
(十九)地方金融科。承擔地方金融管理、金融體制改革配合相關工作;管理地方政策性金融業務,研究提出支持金融業發展的財政政策;擬訂地方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地方國有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並實施地方政策性保險有關政策;擬訂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制度,承擔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政策研究、項目儲備、業務指導、項目評估、信息管理、宣傳培訓等工作;提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年度實施計劃和相關財政支出責任的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有關政策;承擔政府投資基金政策擬訂等有關工作;負責對服務部門(單位)預決算管理相關工作。
(二十)會計科。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全市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
(二十一)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各類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推進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負責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調劑、出租、出借和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的審批和監督管理;擬訂資產配置標準和相關費用標準、審批購置事項;負責集中統一處置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管理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有償使用行為;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市級執法執勤用車管理工作;負責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登記、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資產清查等工作;負責全市清產核資工作;承辦全市事業單位改制涉及資產管理的有關事項。
(二十二)非税收入管理辦公室。負責市級非税收入(不含土地出讓金)綜合協調工作;擬訂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非税收入徵收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市本級非税收入預算建議;負責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初編工作,審核和彙總全市基金預算;承擔市本級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行政處罰及行政檢查等相關工作;承擔彩票公益金管理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政府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財政票據。
(二十三)預算績效管理科。負責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建設;組織建立預算績效管理指標體系;組織協調市本級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管理等工作;提出預算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建議;負責對市本級部門和預算單位、縣(市、區)財政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進行考核;指導縣(市、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二十四)財政監督辦公室。承擔財税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註冊會計師行業執業質量有關工作;負責市財政局內部控制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雙隨機一公開”相關工作;指導全市財政系統監督檢查工作。
(二十五)基層財政管理科。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議;提出完善鄉鎮財政職能以及建立健全鄉村政權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的意見;擬訂全市鄉鎮財政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對各項惠農補貼和農村基礎設施、公益事業發展財政投入進行監督管理。
(二十六)審批服務科。負責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職能轉變相關工作;負責各類政務服務的受理、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對申請人進行一次性告知工作;負責制定本單位窗口工作制度;負責有關資料的歸檔工作;負責審批事項的增、減變化備案工作。
(二十七)國資產權管理科。負責研究提出完善所監管(出資)企業國有產權管理制度的意見;承擔所監管(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承擔所監管(出資)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審核和備案工作;審核所監管(出資)企業資本金變動、股權管理、對外擔保及發債方案;監督、規範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承擔監管(出資)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指導所監管企業安全生產、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工作;承擔安陽市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依法對縣(市、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
(二十八)國資綜合統計監測科。負責國資監管方面的綜合性業務協調;研究提出國資監管體制改革、國資國企高質量發展等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負責年度國有資產管理重要調研課題的計劃、組織、實施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縣(市、區)國資監管機構調研工作;承擔國資監管工作方面的規範性、政策性、綜合性文件文稿研究起草和審核;承擔所監管(出資)企業的經濟運行和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對外發布統計信息;指導推動所監管企業法治建設和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國資監管方面的法律事務;負責監督檢查所監管(出資)企業貫徹執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情況;指導監管企業的信訪穩定和信息化建設。
(二十九)國資規劃發展科(國有經濟合作科)。負責指導所監管(出資)企業佈局和結構調整;審核所監管企業的主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並實施所監管(出資)企業合併、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資等方案和國有資本出資企業的組建方案,承擔所出資的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的審核工作,對需要國有股東決定的事項提出意見;擬訂向國有控股和參股公司派出股東代表的工作方案;對所監管(出資)企業重大投資進行監管;組織所監管(出資)企業的投資效果進行後評價;組織協調所監管企業開展對外經濟合作交流;指導協調所監管企業關閉破產有關工作。
(三十)國資財務監管科。負責指導所監管(出資)企業建立健全會計和財務管理制度;監督指導所監管(出資)企業財務預決算工作;承擔所監管(出資)企業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指導監督所監管(出資)企業開展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指導所監管(出資)企業總會計師(財務總監)業務工作;組織開展對所監管(出資)企業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的調查,提出有關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
(三十一)國資考核分配科。負責建立健全國有企業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分類完善所監管(出資)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考核所監管(出資)企業的經營業績;提出所監管(出資)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根據有關規定承擔調控所監管(出資)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工作,審核所監管(出資)企業負責人薪酬方案;建立完善所監管(出資)企業負責人長效激勵約束機制;規範所監管(出資)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完善職工福利保障體系。
(三十二)國有資本投資運營管理科。負責落實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試點的政策,組織指導所監管企業開展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改組組建工作,推進政府投融資公司的改革轉型;指導所監管企業對所從事的金融業務加強管理與服務;組織指導有關投資基金的設立和運作;履行多元投資主體企業股東職責;擬訂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制度;審核和彙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負責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初編工作,提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具體收支項目建議,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
(三十三)國資黨建與宣傳科。負責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所監管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所監管企業基層黨組織制度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黨組織換屆工作;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對所監管企業開展巡察監督,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負責有關監督成果的利用工作,分類處置、督辦和深入核查監督檢查中發現移交的問題,對共性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核查;協調所監管企業的工會、青年、婦女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的統戰和黨外知識分子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的新聞宣傳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意識形態領域工作;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黨的思想建設和精神文明、企業文化建設。
(三十四)國資法人治理結構管理科。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承擔對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的考察、任免等相關管理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探索企業領導人員考核、評價和選任方式;指導所監管企業董事會建設;指導所監管企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推動完善所監管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負責市政府授權市財政局管理的國有投資機構日常監管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羣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辦公室下設離退休幹部工作一科、二科、三科、四科共4個離退休幹部工作科,主要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7] 

安陽市財政局行政編制

安陽市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7] 

安陽市財政局現任領導

局長:張志紅 [9] 
黨組書記、二級巡視員:王現波
黨組成員、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二級調研員:萬小虎
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賈 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石治國
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宋紅星
黨組成員、總經濟師:晁夢鶴
黨組成員、總會計師:焦飛
黨組成員、離退休幹部工作辦公室主任:王共北
安陽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主任:田文紅
一級調研員:趙華清
二級調研員:王建林
三級調研員:楊少霞
三級調研員:康曉紅
三級調研員:李章仕 [8] 

安陽市財政局獲得榮譽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1] 
2020年11月20日,榮獲“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 
2021年5月,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為河南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 [3] 
2021年6月,安陽市財政局直屬機關黨委被中共河南省委授予“河南省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4-5] 
2022年,安陽市財政局教育事業科入選河南省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先進單位名單。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