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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環境保護廳

鎖定
安徽省環境保護廳為安徽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正廳級建制,黨組書記、廳長是徐恆秋 [1-2] 
中文名
安徽省環境保護廳
類    型
省政府組成部門
建    制
正廳級
主要職責
落實國家和省減排目標等
內設機構
12個
下屬事業單位
10個

安徽省環境保護廳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省環境功能區劃;組織制定環境保護地方標準、基準和技術規範;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省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參與制定全省主體功能區劃。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市、縣政府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的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省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擔落實國家和省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組織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辦法並監督實施;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督查、督辦、核查全省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並公佈考核結果。
(四)負責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國家和省級環境保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受省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按規定承擔開發建設區域規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有關審查審批工作。
(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七)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承擔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管理相關工作。
(八)負責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佈。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省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省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十)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十一)開展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組織協調有關環境保護國際條約省內履約活動,參與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三)協助管理省轄市環境保護部門領導班子。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安徽省環境保護廳現任領導

副廳長:羅宏 [3] 
黨組成員、副廳長:賀澤羣 [4] 
黨組成員、副廳長:殷福才 [5] 
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席峯 [6] 
副巡視員、人事處處長:洪鋼 [7] 

安徽省環境保護廳內設機構

省環保廳內設處(室)職責 [8]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來信來訪、政務公開和綜合性文件起草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主 任:餘 傑
副 主 任:吳建成 胡 峯
(二)規劃財務處: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環境保護規劃;協調、審核環境保護專項規劃;管理省級環境保護基本建設投資和環境保護污染治理投資計劃與省級排污費使用計劃;監督檢查環境保護基本建設與環境保護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監督管理機關、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和財務工作。
處 長:平 江
(三)政策法規處(宣傳教育處): 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環境保護相關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的組織實施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處 長:項 磊
(四)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承辦協助管理省轄市環境保護部門領導班子的有關工作。
處 長:洪 鋼
副處長:方 武
(五)科技監測處(國際合作處): 承擔環境保護科技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地方環境標準、基準和技術規範;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與環境保護產業的發展;組織開展環境監測工作;調查評估環境質量狀況並進行預測預警;承擔省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建設與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環境保護領域的國際合作,組織協調有關環境保護國際條約省內履約活動,參與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
處 長:金傳聖
副處長:束寧紅
(六)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 擬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排污許可證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提出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考核總量減排情況;承擔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處 長:謝賢政
副處長:潘 繁
(七)環境影響評價處(行政審批辦公室):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承辦有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工作;監督管理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資質和相關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承擔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工作。
處 長:江 山
副處長:賈良清 雷百焱
(八)建設項目管理處(項目處):承擔建設項目“三同時”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
處 長:張寬德
副處長:姚五八
(九)污染防治處: 擬定和組織實施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的污染防治政策和規定;組織實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和達標排放、危險廢物經營許可、有毒化學品進口登記、行政代執行等環境管理制度;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定和實施重點流域、重點區域污染防治規劃;承辦可用作原料的廢物進出口許可工作;指導和協調解決各地、各部門以及跨地區、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指導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負責組織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工作,指導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處 長:蘇惠民
副處長:姚曉羣
(十)自然生態保護處: 擬定並組織實施自然生態保護的政策和規定,組織編制、實施全省自然保護區規劃和建設規範;擬定並組織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計劃,監督自然資源開發活動中的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和監督礦區復墾、生態破壞恢復整治、濕地環境保護工作;管理生物技術環境安全;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環境綜合整治,指導全省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提出新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新建各類省級自然保護區的建議;監督管理國家和省級自然保護區;組織協調本地區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和管理工作;牽頭制定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利用規劃。
處 長:陶文波
副處長:許 建
(十一)核與輻射安全管理處:監督管理全省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有關政策、法規和標準;負責放射源安全的統一監管;監督檢查有關核技術利用、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負責核設施的安全管理,參與核事故、輻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管理與處置工作;負責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處 長:胡乾柱
副處長:顧 羣
(十二)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專職副書記:李祥龍
(十三)省紀委(監察廳)派駐省環境保護局紀檢組(監察室):按照《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監察廳關於對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負責駐在部門的紀檢監察等工作。
監察室主任:杜寶華

安徽省環境保護廳下屬單位

省水環境保護辦公室 [9]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巢湖水源保護條例》有關事項,制定淮河、巢湖環境污染防治規劃,監督檢查區域內污染源的治理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區域內新擴、改造項目和關停企業環境監管工作。
主任:許 敬
地址:合肥市懷寧路1766號
省環境監察局(省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依法對全省污染物排放、污染治理設施運行、建設項目“三同時”、限期治理及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全省排污費、超標排污費及生態環境補償費等規費的徵管工作;負責全省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工作。
局長:黃建樹
地址:合肥市懷寧路1766號
省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宣傳環境保護基本國策,普及環保科技知識,提高全民環境意識;承擔環保幹部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
主任:蘇應生
地址:合肥市長江西路8號
省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審核;接受委託承擔環境影響評估工作;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技術政策研究、業務培訓和諮詢服務等工作。
主任: 何 喬
地址:合肥市長江西路8號
省環境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全省環保數據的收集、加工、分析及規範化工作,開展環境信息諮詢服務等;承擔全省地方環境信息系統軟件開發,指導全省環境信息網絡建設。
主任:凌 壯
地址:合肥市懷寧路1766號
省固體廢物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建立省級固體廢物管理檔案及數據庫,負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處置相關工作,協助處置突發性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開展固體廢物管理人員培訓。
主任:寧 峯
地址:合肥市長江西路8號
省輻射環境監督站
主要職責:負責我省放射性廢物庫的日常管理和營運工作,依法承擔監督、檢查和監測等工作。
站長:張仰峯
地址:合肥市懷寧路1766號
省環境監測站
主要職責: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省環境監測法規和技術規範,負責全省環境監測網和監測數據庫建設;承擔區域內環境質量評價、環境監測調查、監測技術研究;承擔環境監測質量報告書、年鑑及技術標準方法的編寫任務等,指導地市環境監測站的業務、技術工作等。
站長:肖 莆
地址:合肥市懷寧路1766號
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主要職責:負責環境保護區域環境問題、環境標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境污染治理工程研究;負責污染治理、廢物資源化、清潔生產工藝等環保實用技術的研究、開發與推廣;承擔各類環境工程設計及諮詢服務工作。
院長:方降龍
地址:合肥市懷寧路1766號
省環境保護廳機關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統一管理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主任:餘傑(兼)
地址:合肥市懷寧路1766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