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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贊
鎖定
- 本 名
- 宇文贊
- 字
- 乾依
- 所處時代
- 南北朝
- 民族族羣
- 鮮卑族
- 逝世日期
- 581年
- 爵 位
- 漢王—漢公
- 官 職
- 益州大都督、柱國大將軍、太師
宇文贊人物生平
天和五年(570年),出任益州刺史。
建德三年(574年)二月,進爵漢王、柱國大將軍,期間譙王宇文儉為益州總管,武帝開府儀同三司柳帶韋(益州總管府長史,領益州別駕)輔佐二王,總知軍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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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開府儀同大將軍王軌曾反覆對武帝説皇太子宇文贇非社稷之主,大將軍隨國公普六茹堅(楊堅)有反相。武帝認為王軌説得很對,但認為次子宇文贊也不賢,其餘諸子尚幼,於是沒有廢黜宇文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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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政元年(578年)周武帝駕崩,兩年後宇文贇(周宣帝)亦駕崩,周靜帝宇文闡年幼,楊堅作為左大丞相輔政,進宇文贊上柱國、右大丞相,外示尊崇,並無實權。宇文贊在宮中,總與靜帝、楊堅同帳而坐。左大丞相司馬劉昉打扮美妓進於宇文贊,宇文贊很高興。劉昉趁機對宇文贊説:“大王是先帝之弟,得到所有人的信服。這個娃娃能擔當什麼大事?如今先帝剛駕崩,羣情尚且紛擾,大王應該暫且回府,等事態穩定之後,入繼天子之位,這是萬全之計。”宇文贊當時年未弱冠,沒有見識,相信劉昉的説辭,就回府了。
[4]
尉遲迥之亂平定後,宇文贊轉太師。
大定元年(581年)二月,楊堅受禪建隋,北周宗室諸王降爵為公,宇文贊降爵為漢公,當月內史監兼吏部尚書虞慶則、尚書左僕射兼納言高熲等向楊堅進言盡滅宇文氏,於是宇文贊與其子淮陽公宇文道德、宇文道智、宇文道義等及其他北周近支宗室都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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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贊親屬成員
- 祖父:宇文泰,北周太祖
- 父親:宇文邕,北周武帝
- 母親:李娥姿,周宣帝宇文贇生母,追封皇后
- 兒子:宇文道德、宇文道智、宇文道義。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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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周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8-21]
- 2. 《周書 卷二十二 列傳第十四》:時譙王儉為益州總管,漢王贊為益州刺史。高祖乃以帶韋為益州總管府長史,領益州別駕,輔弼二王,總知軍民事。
- 3. 《資治通鑑 卷一百七十二 陳紀六》:王軌嘗與小內史賀若弼言:"太子必不克負荷。"……後軌因內宴上壽,捋帝須曰:"可愛好老公,但恨後嗣弱耳。"先是,帝問右宮伯宇文孝伯曰:"吾兒比來何如?"對曰:"太子比懼天威,更無過失。"罷酒,帝責孝伯曰:"公常語我雲:'太子無過。'今軌有此言,公為誑矣。"孝伯再拜曰:"臣聞父子之際,人所難言。臣知陛下不能割慈忍愛,遂爾結舌。"帝知其意,默然久之,乃曰:"朕已委公矣,公其勉之。"王軌驟言於帝曰:"皇太子非社稷主。普六茹堅貌有反相。"帝不悦,曰:"必天命有在,將若之何!"楊堅聞之,甚懼,深自晦匿。帝深以軌等言為然,但漢王贊次長,又不才,餘子皆幼,故得不廢。
- 4. 《資治通鑑 卷一百七十四 陳紀八》:時漢王贊居禁中,每與靜帝同帳而坐。劉昉飾美妓進贊,贊甚悦之。昉因説贊曰:"大王,先帝之弟,時望所歸。孺子幼衝,豈堪大事!今先帝初崩,人情尚擾。王且歸第,待事寧後,入為天子,此萬全計也。"贊年少,性識庸下,以為信然,遂從之。
- 5. 《資治通鑑 卷一百七十五 陳紀九》:虞慶則勸隋主盡滅宇文氏,高熲、楊惠亦依違從之。李德林固爭,以為不可。隋主作色曰:“君書生,不足與議此!”於是周太祖孫譙公幹惲、冀公絢,閔帝子紀公湜,明帝子酆公貞、宋公實,高祖子漢公贊、秦公贄、曹公允、道公充、蔡公兑、荊公元,宣帝子萊公衍、郢公術皆死。德林由是品位不進。
- 6. 《周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漢王贊,字乾依。初封漢國公。建德三年,進爵為王,仍柱國。大象末,隋文帝輔政,欲順物情,乃進上柱國、右大丞相。外示尊崇,實無綜理。及諸方略定,又轉太師。尋為隋文帝所害,並其子淮陽公道德、弟道智、道義等,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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