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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

鎖定
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治縣交通運輸局)為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加掛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 [1]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威寧自治縣委、威寧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自治縣交通運輸局貫落實黨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現任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局長:馬勳 [2] 
中文名
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
外文名
Transportation Bureau of Weining Yi Hui Miao Autonomous County
行政級別
正科級 [1] 
機構屬性
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馬勳 [2] 

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人民政府交通運輸業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擬訂全縣公路、水路等交通運輸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全縣其他交通運輸和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相關措施並監督實施;培育和規範物流市場;負責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引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
(二)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貫徹落實道路水路運輸相關政策、准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提出縣內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以及各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三)貫徹執行交通運輸業體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維護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的平等競爭秩序;指導城鄉客運及城市客運(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引導交通運輸業優化結構和協調發展;指導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和隊伍建設有關工作。
(四)負責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管理工作,承擔道路運輸業、城市客運、路政、水路運輸和航道行政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交通運輸通訊、信息工作。
(五)承擔交通戰備職責。提出國防交通路網布局建議;擬訂國防交通保障計劃,組織協調國防運輸;承擔縣內軍事行動交通運輸保障、組織國防交通隊伍保障工作;負責民用運力國防動員和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與調動相關工作。
(六)承擔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全縣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汽車場站基礎設施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維護、技術、質量與安全監督和造價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重點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設,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
(七)按管理權限負責公路路網的運行監測、協調和車輛(船舶)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歸口管理公路、水路收費站(卡)和車輛超限運輸檢測站點的設置及收費。
(八)指導全縣水上交通安全監督工作。負責全縣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船舶及水路設施檢驗、通訊導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撈、危化品運輸、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線管理等工作,歸口管理船員培訓考核、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督;協助漁船檢驗和行業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縣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培訓市場管理;實施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的行業管理;道路運輸行業從業人員培訓。
(十)執行交通運輸科技和信息化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推廣交通科技新技術、新產品,組織科技開發,推動行業科技進步、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職業技術教育。
(十一)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市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職責調整

將自治縣人民政府的交通戰備職責劃入縣交通運輸局;將自治縣農牧局的漁船檢驗和監督行政管理職責劃入縣交通運輸局。 [1] 

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職能轉變

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完善綜合運輸服務銜接機制。優化交通服務方式,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加強交通運輸管理,推動交通運輸轉型升級。強化交通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統籌推進交通運輸“放管服”改革和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 [1] 

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職責分工

由自治縣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縣發展改革、鐵路、郵政等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 [1] 

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行業有關體制改革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有關督查督辦和目標績效管理工作。負責行業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和意識形態日常事務;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綜合性報告、文件起草和政務公開保密、信訪維穩等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新聞宣傳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管理、電子政務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大事記、年鑑、史志編撰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業成人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工作;負責縣交通系統組織建設、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負責工青婦和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綜合交通運輸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二)法規安全監督股。貫徹落實交通運輸行業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負責交通運輸業有關規範性文件備案工作;參與行政複議,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監督與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和考核工作;指導行業“放管服”和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宣傳、貫徹執行公路、水路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查處各種違反公路、水路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案件。
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全縣交通運輸業安全生產綜合管理,擬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安全信息進行統計分析,按規定參與行業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應急管理及應急處置體系建設;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自然災害防治工作。
(三)計劃財務股。負責交通專項資金、非税收入資金管理和外匯、信貸及利用外資、政府採購初審等有關工作;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以及監督工作。參與工程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和決算審定工作,交通建設項目和建設資金的使用及監督管理;負責協調交通運輸業內部審計工作。
(四)建設管理股。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監管工作;擬訂公路、水路的建設、維護等有關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公路、水路建設養護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建設工程技術標準、規範、定額等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公路、水路工程監理資質和試驗檢測機構等管理工作;承擔公路、水路工程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全縣公路路政行政審批許可事項。
(五)運輸航務股。擬訂道路運輸、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車、網約車管理等有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道路運輸(含城市公共交通、網約車)、水路運輸(漁船檢驗)、大件運輸等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城鄉道路運輸、城市客運和物流發展以及車輛維修、檢測、駕培等工作。分析道路經濟運行情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道路運輸和水路運輸經營市場準入條件、技術標準、從業資格證等的審查工作。
負責海事行政、水路運政、港政和航道行政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水路市場等管理工作;指導水路客貨運輸、港口碼頭、船檢、船員培訓;承擔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的受理和辦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相關證件考試發證等工作。
(六)交通戰備與規劃科技股。承擔交通運輸業發展戰略研究和編制交通運輸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承擔交通建設大中型項目的行業審查和報批工作;承擔交通建設重點工程後評價工作;承擔交通環保、節能減排、外資引進和交通運輸業統計工作;負責全縣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業科技、信息化發展規劃和計劃,實施交通科技項目研發和技術引進工作;大數據建設和維護工作、交通系統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工作;編制縣國防交通網絡佈局,擬訂國防交通保障計劃;參與國防交通工程建設相關工作,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負責縣內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的交通保障工作;組織落實國防交通物資儲備和更新工作。 [1]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置。

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行政編制

自治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6名。 [1] 
自治縣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自治縣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劃回機關。 [1] 

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現任領導

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局長:馬勳 [2] 

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編辦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編辦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