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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榮澤

鎖定
姚榮澤,安徽桐城人,原為江蘇山陽(今淮安)知縣。
中文名
姚榮澤
籍    貫
安徽桐城
辛亥光復後成為該縣新政權的司法長,在地方劣紳的支持下,殺害了回鄉發動獨立起義的周實阮式二人。 [2]  周實、阮式均為南社成員,其遇害後,柳亞子等人奔走呼號,聯名上書滬軍都督陳其美(陳亦南社成員),控告姚榮澤“一日殺二烈士,不捕殺此獠,無以謝天下”。姚榮澤殺害周、阮二人後逃至南通,陳其美遂致電南京臨時政府,請求把姚榮澤從南通押解來上海,按照軍法進行審訊。應陳其美的要求,孫中山以“該案系在滬軍都督處告發”為由,分別電令江蘇都督莊藴寬和南通民軍總司令張詧將姚榮澤解送滬軍都督訊辦,並電令陳其美“秉公訊辦”。
1912年3月,“裁判所”開庭審理此案。法庭上除了3名審判官、7名陪審員之外,各界人士前來旁聽者近200人。經三次庭審,陪審團認定姚榮澤謀殺罪成立,法庭判處姚榮澤死刑。姚榮澤在宣判後申訴稱,殺死周、阮兩人“系受紳團逼迫,非出己意”,請求減輕處罰。經多數陪審員和承審官認可,報請大總統“恩施輕減”。後經臨時大總統袁世凱下令特赦,改為判處監禁十年,附加罰金一萬元而結案。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