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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aike.baidu.hk/item/太平興國年間/13032652
太平興國年間
鎖定
王氏主閩時
福州
官莊田千餘頃被授券租給
百姓
耕種。天聖二年(1024年),採納發運使方仲荀主張,派屯田員外郎辛惟慶把公田出賣,共售錢35萬餘緡。到天聖六年(1028年),未償還的尚有12.8萬餘緡,仁宗下詔免除。
中文名
太平興國年間
詞 性
名詞
人 物
王氏
發生時間
1024年
是年 永春縣知縣林滂募眾鑿去馬甲、山門、滑石、西涵等水道
險灘
,以利船運。
[1]
參考資料
1.
太平興國年間(976~984年)
..
[引用日期201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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蛊惑三寿
(202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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